1.法院傳票:走廊裡的晴天霹靂
上午9點的江雲社區服務站,光朵家政的早會剛散場,阿姨們拿著清潔工具說說笑笑往外走,王映雪正低頭整理雲頂項目的排班表,走廊儘頭突然傳來快遞員的喊聲:“王映雪女士在嗎?有您的文件,請簽收。”
她抬起頭,心裡莫名一緊——最近沒網購,會是什麼文件?接過快遞袋時,指尖觸到硬挺的紙張,拆開一看,紅底黑字的“民事訴訟狀”幾個字像重錘砸在心上,讓她瞬間僵在原地。
“原告:顧明遠”——這個她刻意塵封了三年的名字,此刻像毒蛇一樣爬出來。她顫抖著翻開內頁,案由一欄寫著“變更撫養關係糾紛”,訴求更是字字紮心:“1.判令婚生女林予朵撫養權歸原告所有;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理由部分的描述,更是把她釘在恥辱柱上:“被告經營家政公司,經濟狀況不穩定,無力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環境;且近期網絡流傳被告與異性存在不正當關係附截圖),存在道德爭議,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
“道德爭議?”王映雪氣得手都在抖,那些所謂的“截圖”,明明是上次有人惡意p的她和楊光的合照,早就澄清過了!顧明遠竟然拿這種爛事做文章,還想搶走朵朵的撫養權!
旁邊的李阿姨看到她臉色發白,趕緊湊過來:“王督導,咋了?出啥事兒了?”
“沒事。”王映雪強壓下翻湧的情緒,把訴狀塞進包裡,聲音帶著不易察覺的顫抖,“就是點私人糾紛,不影響工作。”可隻有她自己知道,這哪裡是“私人糾紛”,這是要把她的命根子奪走啊!
2.50萬和解條件:刀尖上的選擇
回到辦公室,王映雪剛把訴狀藏進抽屜,手機就響了,來電顯示是“陌生座機”。她猶豫著接起,對方自稱是顧明遠的代理律師,語氣帶著居高臨下的傲慢:“王映雪女士,關於顧明遠先生起訴變更撫養權一案,我當事人願意庭外和解。”
王映雪的心臟猛地一縮:“和解條件是什麼?”
“很簡單。”律師的聲音透過聽筒傳來,像冰冷的刀鋒,“您支付50萬撫養補償金給顧先生,並且書麵承諾放棄林予朵的主要撫養權,以後孩子由顧先生撫養,您每月可探視一次。隻要您同意,我們立刻撤訴。”
“50萬?”王映雪攥著手機,指節用力到發白,指甲幾乎嵌進掌心,“他怎麼不去搶!這三年他沒給過一分撫養費,現在憑什麼要50萬?”
“這是我當事人的底線。”律師的語氣毫無波瀾,“您要是不同意,就等著開庭吧。到時候法院判決下來,不僅撫養權歸我當事人,您可能還得承擔訴訟費,甚至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您的家政公司,恐怕也沒法經營了。”
電話掛斷後,王映雪癱坐在椅子上,眼淚終於忍不住掉下來。50萬,恰好是昨天剛到賬的雲頂項目首批預付款,也是她攢了大半年,準備給朵朵做骨髓移植的排倉押金。顧明遠明明知道這錢對她有多重要,卻偏偏要在這個時候捅刀子,要麼讓她失去女兒,要麼讓她眼睜睜看著女兒的救命錢被奪走。
她掏出手機,翻出朵朵的照片——照片裡的小姑娘紮著羊角辮,手裡舉著星星貼紙,笑得眉眼彎彎。“媽媽絕不會讓你被搶走的。”王映雪抹掉眼淚,眼神漸漸變得堅定。
3.光朵賬上凍結:雙簽背後的安全感
為了防止顧明遠耍手段劃走公司賬戶裡的錢,王映雪立刻聯係銀行,把光朵家政的對公賬戶設為“雙簽共管”——任何一筆支出,都需要她和楊光兩個人的簽字授權才能辦理。手續辦完時,已是中午,她走出銀行,剛拐進走廊,就看見楊光站在儘頭的窗邊,手裡拿著兩個肉包。
“怎麼去了這麼久?給你買的肉包,還熱著。”楊光遞過包子,卻發現她的眼眶通紅,肩膀也不像平時那樣挺拔,微微垮著,像被抽走了力氣。
“出什麼事了?”他趕緊追問,心裡隱約有不好的預感。
王映雪沉默了很久,才從包裡掏出那份民事訴訟狀,遞到他麵前:“顧明遠……起訴我了,想要朵朵的撫養權。”
楊光接過訴狀,越看眉頭皺得越緊,看到“50萬和解金”的部分時,他猛地抬頭:“他這是敲詐!你彆理他,我們找律師,跟他打官司!”
“可50萬是朵朵的救命錢,也是雲頂項目的啟動資金……”王映雪的聲音帶著哭腔,“我把賬戶設成雙簽了,以後花錢得我們一起簽字,我怕……”
“怕什麼?”楊光打斷她,伸手覆在她冰涼的手背上,掌心的溫度透過皮膚傳過來,讓她稍微安定了些,“怕我不幫你?王映雪,從你拉我一起開公司那天起,我們就是一家人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朵朵也是我的女兒,我絕不會讓顧明遠把她搶走。”
王映雪看著他堅定的眼神,眼淚又掉了下來,卻不是因為難過,而是因為這份突如其來的安全感——在她最無助的時候,還有人願意站在她身邊,跟她一起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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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夜談話:小方桌上的約定
那天晚上,出租屋的小方桌上擺著兩杯速溶咖啡,熱氣嫋嫋升起,卻暖不了空氣中的沉重。王映雪把排班表推到一邊,雙手撐著額頭,聲音疲憊:“如果我輸了官司,丟了朵朵的撫養權,光朵家政對我來說就沒意義了。到時候我可能會把股份賣掉,找個地方重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