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些年接觸特殊家庭的過程中,我越發深刻地意識到,關於善款有著其既定的規則與情理。個人所接收的善款,本就屬於一種飽含善意的私人贈予範疇,在很多情況下是不需要進行公布的。而當善款流向相關機構時,機構出於規範管理等要求,有義務讓捐贈人填寫相應資料,這一切都有著清晰的脈絡。
然而,近期看到一些現象,有人竟要求他人公布善款,這著實讓人費解且氣憤。就拿江秋蓮女士來說,她所收到的平台上的那些捐款,必然是經過了平台嚴格審核的,在整個過程中並無違規操作,每一筆善款都是愛心彙聚的體現,承載著大家對她的支持與關懷。
那麼,我不禁想問,那些要求彆人公布善款的人,你們究竟是以何種身份站出來提出這樣的要求呢?是作為對接的慈善機構嗎?如果是慈善機構,自然有其正規的流程和管理規範去把控資金流向等情況,可若不是機構本身,又何來權力去要求公開呢?是捐款給對方的人嗎?可捐款人在獻出愛心的時候,往往是基於信任,相信受捐者會妥善使用這份善意,況且正規的捐贈渠道本身就有相應監督機製呀,個彆捐款者也不能隨意超越規則去強行要求公布。
又或者,是負責對方養老的人嗎?顯然,如果並非處於這樣的責任關聯,那以此為由要求公布善款根本就是無理取鬨。再不然,難道是執法部門?執法部門行事那也是要有法可依、依規而動的,可不是誰都能隨意披上“執法”的外衣去對他人善款使用指手畫腳的。
我們不妨想想,國家發放給五保戶的善款,那也是在充分考量對方實際情況後進行的幫扶,最多也就是按照規定調查一下對方的相關狀況,都不會要求他人公布善款去向,這是對受助者基本的尊重,也是基於合理合法的管理原則。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尤其是那些可能精神世界已經遭受傷害的人,無論他們家庭狀況如何,都不會被刻意要求太多,他們本就在艱難中努力前行,外界的善款是助力他們生活的希望之光,隻要善款來源正當、使用合理合規,又憑什麼要遭受無端要求公開的困擾呢?
在這個充滿愛心與善意流動的社會裡,捐贈與受捐本應是基於信任與美好的傳遞,而不是被無端的質疑和不合理的要求所破壞。希望那些隨意要求他人公布善款的人能夠好好反思自己的行為,尊重每一份善意,尊重每一個受捐者的尊嚴和隱私,讓愛心的傳遞能夠在健康、和諧的環境中繼續下去,莫要憑借莫名的“膽子”去擾亂這份本該純粹的溫暖。
生命是高於一切物質的財富,江秋蓮已經失去她寶貝女兒,多少金錢都無法挽回的損失,所以她日後通過自己掙多少錢,直播帶貨也好,隻要合法合規她掙多少錢我都為她祝福和高興,但願你也是跟我一樣把他人生命感情放第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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