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傑曾聽聞:某些富豪包養情人時,會準備一份“包養協議”讓情人簽署。
但問題在於,這種包養協議並不具備法律效應,涉事的金額、首飾、珠寶、奢侈品……乃至於房產,都很難以合法的途徑追回。
不過據說某位富商的妻子,在得知自己的丈夫包養情人之後,通過追回“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向法院起訴,倒是成功過。
不過這就跟他沒關係了,畢竟結婚這種事,還遠著呢。
這輩子結不結,都是個問題~
恰好,關於“包養情人”這件事,白傑倒是從腦海中有關韓娛的八卦裡,想起一些可供參考的“案例”。
比如……那些所謂“財閥”是怎樣通過合法的手段,讓那些外表光鮮亮麗、在舞台上散發魅力的愛豆,能心甘情願為之服務的。
假設一個具備了一定流量的愛豆,想要通過代言奢侈品牌來實現升咖,此時恰好有一位具備相應權利的奢侈品方高管,想要包養一位充滿年輕活力的漂亮愛豆,體驗一下“財閥”的樂趣。
那麼這份代言合同,就會成為他們包養與被包養的合法“契約”。
而這份“契約”最核心的一點,就是該愛豆在代言產品期間……不得正常戀愛。
美名其曰:維護品牌形象。
如若違背,一經發現,該愛豆便會麵臨巨額索賠。
事後,不僅會給個人、組合、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後續也很難再獲得同類的產品代言了。
而這樣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愛豆,之後也很難再獲得公司的信任和大力培養,不被雪藏就是萬幸了。
因此白傑便想到,如果自己不采用傳統的包養方式,而是準備一份待遇豐厚的經紀合同,誘導萱子簽下這份具備法律效應的“契約”。
不能說完全無後顧之憂吧,最起碼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微杜漸的作用,倘若後續真的爆發矛盾,也可以免去很多無意義的爭執。
到那個時候,遇到什麼需要扯皮的麻煩事,統統交給律師就好了~
白大官人有這樣的防範意識,萱子卻並未在第一時間,就領悟其中暗藏的門道。
網絡直播這東西,尚處於蓬勃發展的階段,雖然近兩年確實出現了一些主播“一言不合”跳槽到其他平台,然後被之前所在的平台起訴索賠違約金的情況。
但相對於這個行業目前正在經曆的,勃勃生機、萬物競發的境界來說,還是難以讓賺得盆滿缽滿的主播們,對這類事件產生警覺的。
就像此刻的萱子。
按理來說,她的社會閱曆並不少,聽到“經紀合同”這東西,心裡怎麼也應該警惕一下才對。
可實際上,由於萱子最開始直播,隻是單純的想要分享自己做甜點的過程,順便為自己的店鋪引流,因此一直以來都是單乾。
逐漸轉型ASMR擦邊主播後,雖然直播間裡大部分都是白嫖怪,不過由於她是最早吃到ASMR紅利的主播,所以總體來說收益還是不錯的,便一直沒有簽約公會。
熊貓平台這邊倒是簽了,不過她簽約的時候還是個小主播,因此合約也隻是比較基礎的普通主播合約。
最近這兩個月,倒是有不少公會主動聯係,一上來就是“隻要簽到我們公會,保證給你XX待遇”之類的話。
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萱子當然不可能相信。
但白傑說的話,就完全不同了。
在萱子的心裡,這位白大官人的真實身份,可是以王撕蔥的家世為參照的頂級富二代,並且在她的直播間隨手一打賞,就是幾萬、幾十萬,住的還是有專屬管家服務的五星級酒店……
這麼一個出手闊綽的豪門少爺,包養自己的時候開出一份好待遇,很稀奇嗎?
當然,有些事還是要確認一下……
“白少~”
“怎麼了?”
“沒什麼,就是想問問……”萱子趴在他的胸口,小心問道:“那1200萬一年的簽字費,是無條件的,還是……有條件的?”
白傑微微一笑:“你說呢?”
“我……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