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瑋尋思了一下,林歡現在雖然不是有錢人,但並不代表她以後也不是有錢人。
等到她拿到賠償款,說不定還會找他幫忙,現在可以先結個善緣。
“如果你覺得一千塊錢有些貴,我做主給你打個八折,八百塊錢可以嗎?”
林歡一聽比剛剛便宜了兩百,覺得這個價格很劃算。
“可以,不過你一定要幫我把官司給打贏。”
“當然了,這本身就是我們律師的責任。”
從律所出來後,林歡整個人鬆懈下來,剛剛她還真以為要自己打官司了。
“律師也找好了,接下來就是要村長,把這件事情跟他講一下。”
周棟覺得打官司的時候,可能需要村長的幫助。
畢竟他需要一些證據來證明房子確實是林歡的,有些證據可以由村長來提供。
......
法院的速度很快,一個星期之後便開庭了。
林有為帶著律師,整個人很囂張。
王經理可是跟他講了,他這次贏的概率很大。
“林歡,看在你是我侄女的麵子上,我勸你還是彆折騰了,花這麼多錢請律師,你難道不心疼嗎?”林有為整個人支棱起來,“如果你現在回家,不跟我爭房子,這律師費我就替你付了。”
“不用了,律師費我還是拿的出來的。”林歡冷著個臉,看向林有為的眼神裡帶著厭煩,“不管怎麼樣,房子我不會給你的。”
兩人說完話,便各自回到自己的位置。
林歡看著桌子上的牌子,差點沒被氣笑,上麵寫的被告。
不知道的還以為林有為是她爸的兒子呢,一個當弟弟的,搶自己哥哥的東西還這麼理直氣壯,真是太不要臉了。
開庭了,雙方的律師都很嚴肅。
莊瑋先出聲,林歡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房子本就該由她來繼承。
還列舉了種種法律條例,周棟當時就覺得穩了。
接下來由林有為的律師開始發表意見,本來周棟以為他不過是掙紮幾下罷了,根本沒有勝訴的能力。
誰知道直接反轉了。
“被告律師說的很有道理,不過除了林歡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我方的母親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她今天沒有來,不過寫了一份委托書,由我方代理。”
律師將寫好的字據交到法官手裡,“這個房子應該由兩方平分,這樣才公平。”
莊瑋沒想到對方竟然出這一招,林歡以前也沒跟他講過這件事情。
林歡一個法律小白,哪知道她奶奶也有繼承房子的資格。
當初林歡的奶奶並不喜歡她爸爸,林父結婚之後,林歡的奶奶對她大兒媳婦態度一直很不好。
後來林母隻生了林歡一個孩子,遲遲沒給她生出孫子,導致林歡的奶奶看她大兒子跟大兒媳婦一直都很不順眼。
經常問林父要東西,然後貼補小兒子。
不然林有為這個遊手好閒,啥活都不乾的人,日子怎麼可能過的這麼的滋潤。
這大多都是林父的功勞,後來林父勞累過度,生了一場大病,然後去世了。
林母也緊跟著去了,隻留下林歡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