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蓋頭下的黎初心能夠清楚的感覺到鼻尖傳來一縷似有若無的氣息,很陌生,便卻能讓她一下便認出來了。
這則氣息是顧南瑾身上散出來的。
前世,她是顧南瑾的妻子,顧南瑾喜歡沉香。
他的衣服,以前他喜歡帶的任何東西,都特彆喜歡讓傭人將他身上所有的東西都熏到沉香的味道。
黎初心太清楚。
顧南瑾並不是他有多麼的喜歡沉香的味道,而是蘇夏夏很喜歡沉香的味道。
所以顧南瑾才會將他穿的,戴的所有東西都熏成沉香的味道,隻為了能夠博得蘇夏夏的歡喜。
記得,她前世剛嫁給顧南瑾的時候。
覺得他身上的沉香氣息,好聞,她幫他的衣服也都熏上沉香的味道。
隻因他喜歡。
她當時想過,幫丈夫衣服熏沉香這是她這個妻子應該做的事情。
沒有人教她怎麼當一個好妻子。
她覺得真誠相待,付出自己的真誠自然就會收到相應的回報。
可是,一直後來,他跟蘇夏夏聊天當中。
得知,顧南瑾身上熏著香味,這一切都是為了蘇夏夏一句,她喜歡南瑾哥哥身上的沉香味,隻因蘇夏夏一句話就讓顧南瑾保持了幾十年。
從那一次以後。
她從來沒有幫顧南瑾用沉香熏過衣服。
這隻會讓她覺得更加的惡心,胃裡無比的反胃。
當她察覺到一種迷煙時,她明明已經及時屏住呼吸,可是還是聞到不少的迷煙味。
這導致她現在的腦子還是有一點暈沉沉的,暈呼呼的。
這才會用匕首往自己手上紮著,她需要利用疼痛來保持清醒。
聞到沉香氣息,她想也不用想便知道鬨出這一出戲的人便是顧南瑾,“顧南瑾,快將我送回去,否則,我不介意紅我的刀子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她扯下自己頭上的紅蓋頭。
看到顧南瑾眼神中的那一股令人看不清的陰鬱,那股桀驁不馴的孤冷勁,唯獨沒有在他眼中看到一絲的害怕。
這樣的瘋子,不按常理出牌。
跟他鬥狠。
就必須比他更加的狠。
她沒有想到的是,顧南瑾他竟然那麼的大膽。
策劃汽車障礙,用車子自燃,廢一輛車來換這一場親事。
顧南瑾挑了挑眉,眼神沒有絲毫的懼怕,相反像是看到一隻平時以小白兔示人的人,突然像是變了一個一樣,像是一個小白兔帶著刀一樣。
變得明豔,也變得更加的鮮活。
尤其像她這般鮮活與前世清湯寡水的她相比,鮮活明豔的讓人想狠狠地摧毀她。
想親手毀了她。
“是嗎?那我倒要看看你敢不……。”敢這個要字,顧南瑾還沒有說完,他感覺到自己脖頸位置傳來刺疼感。
他臉色頓時變得非常的難看。
“黎初心,你是不是瘋了?你給我來真的?”
他沒有想到黎初心竟敢真的拿刀子紮他的脖子,前世,這個女人他明明記得她是最怕疼的那一個。
殺魚都不敢殺的人,現在竟敢拿著刀子往他脖子上紮過來。
這人瘋了?
黎初心:“放我回去,否則我不介意在你的脖子上再劃一刀子。”她看著鮮血從顧南瑾雪白的脖子流出來,她內心有一種恐懼,她害怕。
可是她知道自己彆無選擇。
必須這麼做。
對付惡人,必須以惡製惡。
否則,她就會任人刀俎。
成為他人粘板上的魚肉任人刀俎。
顧南瑾看見她的另外一隻手在流血,擰著眉,似乎明白了黎初心明明中了迷藥,她還能保持清醒的樣子。
原來她用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方式來傷害自己。
保持清醒。
為了不嫁給他做到這份上。
眼中升起一股冷意,“行啊,我送你回去。”想起,她待會嫁的是季家,她應該不知道季宴禮是他大哥吧。
前世,他人一直在港城,季家有有老頭坐鎮,季家老頭不認他媽。
他沒有回季家認祖歸宗。
這一世,他提前從港城那邊回來。
為的是娶黎初心,結果這個女人不僅不想給他,還一次又一次的讓他難堪的很。
“老張,派人她送回去。”
“是,少爺。”
黎初心得了顧南瑾的應承後,這才鬆開了架在顧南瑾脖子上的匕首,利落的轉身離開。
黎初心從這裡離開以後,便往前走著。
顧南瑾接過身邊老張向他遞來乾淨的帕子,拿著帕子輕輕地擦著他脖頸上流的鮮血。
鼻尖傳來濃濃的血腥味。
老張無比的心疼少爺說著:“少爺,你脖子受傷,我送你去醫院。”心說,那姑娘看著好看還長得斯文又白白淨淨的,怎麼下手那麼的重。
顧南瑾抬起手,笑得幾近病態,伸出舌尖輕輕地舔了唇角,指尖輕輕地擦在他脖頸上的血跡,看著指腹上的鮮血。
他伸出舌尖輕輕地舔了指腹上的血,鐵鏽味還帶著濃濃的血腥味。
勾了勾唇。
“不用。”
看著決絕離開的背影,顧南瑾氣笑了,說著:“黎初心你以為你能逃得過我的手心?很快,我們又可以再見麵了。”
老張取出一個乾淨的帕子,撕碎成兩半,在少爺脖子的位置纏繞著兩圈,在他脖頸後麵係了一個蝴蝶結。
少爺不去醫院,但是少爺的傷口不能不包紮。
顧南瑾:“黎初心,我大哥昏迷在床上,他怎麼跟你拜堂?到最後還不是我來?”
“我現在很好奇了,待會回到季家的話,由我替我大哥跟你拜堂的話。你到時會是什麼樣的心情?”
一想到這個小白兔紅著眼,又震尺的樣子。
顧南瑾的笑容越發變得更加的病態,興奮的說著:“我們回季家,我已經有些迫不及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