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新報道】:臥槽?!臥槽臥槽?!這特麼是什麼鬼問題?!
【吃瓜第一線】:幾十條人命?!無限續命?!這……這是碳基生物能想出來的問題?
【鍵盤俠本俠】:嘶……雖然聽著離譜,但好像……有點道理?法律真能這麼玩?
【顏控即正義】:救命!媽媽我害怕!我現在報警還來得及嗎?!這直播間太刑了!
【真相隻有一個】:彆截圖!彆外傳!我隻是個路過的路人甲,該直播間所有言論與本人無關!瑟瑟發抖.jpg
【我不是杠精】:這就是法外狂徒的直播間嗎?愛了愛了!
看著屏幕上涇渭分明的兩派彈幕,張偉的眉頭幾不可察地皺了一下。
又是這個“我不吃牛肉”!
這家夥陰魂不散啊!
上次那個“法海鎮壓白娘子”和“懷孕免死”就夠奇葩了,這次直接搞出個“死刑犯無限續命流”?
他到底是真的好奇,還是純粹來搗亂的?
張偉手指無意識地在桌麵上輕輕敲擊著,眼神隱晦地掃過那幾條彈幕。
有病吧?
怎麼老問這些不著四六,甚至可以說是在危險邊緣瘋狂試探的問題?
是單純的腦回路清奇的水友,還是……同行派來砸場子的?
張偉心中閃過一絲疑慮。
這個問題,看似荒誕不經,實則暗藏殺機!
以他兩世為人的法律經驗,前世更是站在行業頂端的頂級大律,哪怕是現在這個時間點,他也已經是執業五六年的資深律師了。
他一眼就看穿了這個問題背後的陷阱。
從純粹的法條邏輯和司法實踐來看,“我不吃牛肉”提出的這個假設,並非完全沒有可能。
刑法規定,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而對於判處死刑的罪犯,在執行前如果檢舉、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可能導致死刑暫緩執行,甚至改判。
理論上,如果一個人真的身負“幾十條”未被發現的人命案,並且能精準地在每次死刑執行前,“恰到好處”地交代出一條足以構成“重大立功”的新線索……
那麼,一次又一次地暫緩執行、重新審理、改判……似乎真的能形成一個“續命循環”。
但是!
這絕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陷阱問題!
他張偉,作為一個正在冉冉升起的普法主播,如果當著數千甚至未來數萬觀眾的麵,公開承認這種極端情況下的“法律漏洞”,甚至去詳細拆解如何“卡bug續命”……
那後果不堪設想!
直播間絕對會當場爆炸!
輿論會瞬間失控!
“法外狂徒”這個標簽,會從一個略帶戲謔的梗,變成一個真正負麵、甚至可能引火燒身的標簽!
他毫不懷疑,隻要自己敢點頭說“理論上可行”,下一秒就會有無數截圖和錄屏,配上聳人聽聞的標題,傳遍全網!
到時候,彆說打響名氣,接案子賺錢了,不被平台封禁、不被有關部門請去喝茶,都算是運氣好的!
這個“我不吃牛肉”,絕對是故意的!
他就是想挖個大坑,等自己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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