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中央的大屏幕上,瞬間出現了一位三十歲左右,麵容憔悴,雙眼布滿血絲的男人。
正是死者的弟弟,李保國!
他眼眶通紅,聲音因為極致的悲痛而劇烈顫抖。
“我們家不富裕……但為了救我姐,我們把老家的房子都賣了……”
“我們之所以選博愛醫院那個最貴的五十萬的套餐,就是因為他們的宣傳單上,白紙黑字地寫著,主刀醫生,是哈佛大學的醫學博士……”
“我們當時就想著,那是全世界最好的大學啊……肯定能救我姐的命啊……”
男人說到這裡,再也控製不住情緒,當著所有人的麵,泣不成聲。
“我們就是衝著‘哈佛專家’這四個字去的啊!!”
轟!
這段充滿血與淚的控訴,如同一記重錘,狠狠砸在法庭上每個人的心頭!
周明的大腦,嗡的一聲,一片空白。
完了!
張偉……這個魔鬼!
他竟然用《消法》的強製核實義務,來補強了《刑法》的故意構成要件!
他還用受害者家屬血淋淋的證言,將冰冷的法律條文,和一條活生生的人命悲劇,死死地捆綁在了一起!
這一下,他之前所有的辯解,都顯得那麼的蒼白,那麼的冷血,那麼的不堪一擊!
不!
不對!
任何法律都有其適用邊界!
周明強撐著沒有倒下,他像一個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後一根漂浮的稻草,發起了閃電般地反擊!
“反對!張偉律師的法律適用,再次出現根本性錯誤!”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的核實義務,根據最高法的立法解釋,主要適用於‘商品或服務的性能、功能、產地’等客觀的、可驗證的硬信息!”
“而一名醫生的哈佛背景,屬於其個人履曆,是軟信息!醫院不是征信機構,更不是跨國調查機構,我們沒有能力,也沒有權力去強製核查一名員工的境外學曆真偽!”
他猛地從案卷中抽出一份判例複印件,高高舉起!
“請法庭參考(2024)京民終332號判例!該案的判決要旨明確認定,用人單位對員工的個人履曆,不負有無限的、苛刻的審查義務!”
這是他最後的壁壘!
用真實的、高級彆的法院判例,來限定對方的法條適用範圍!
周文的眼睛瞬間亮了!叔叔還有大招!用判例打判例,這才是頂級律師的對決!這下看你張偉怎麼死!
然而,張偉隻是憐憫地看了他一眼。
“辯護人,你引用的判例,已經過時了。”
什麼?!
周明的瞳孔,驟然縮成了一個最危險的針尖!
張偉示意書記員,將一份嶄新的文件,清晰地投射到大屏幕上。
文件的抬頭,那金色的國徽之下,赫然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