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席的記者區,瞬間炸了!
“臥槽!臥槽!又來?!”一個年輕記者激動得差點把筆記本掃到地上,滿臉漲紅,雙眼放光!
第二次!
這是一場庭審裡,第二次有律師當庭申請審判長回避!
第一次是原告律師張偉,把審判長孫建國逼得狼狽離場!
這一次,是被告律師劉建!
“快!快j記下來!”
“標題!標題我想好了!《史無前例!東江法院尊嚴掃地,一場庭審,原被告雙方接力申請審判長回避!》”
“不不不,這個不夠勁爆!要寫《法庭亂鬥!金牌律師心態爆炸,效仿張偉怒懟院長!結果……》”
流量!
頭條!
獎金!
這一刻,所有記者的眼裡都閃爍著名為“kpi”的金色光芒!
“老師!老師您快看!”
旁聽席的另一角,那個年輕律師激動地抓著身旁老律師的胳膊,“這個劉建,好一招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啊!他這是在學張偉!用程序來製衡審判長的權威!高!實在是高啊!”
然而,那頭發花白的老律師卻連眼皮都沒抬一下,隻是端起保溫杯,輕輕吹了吹氣,語氣平淡得像是在說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學?”
“他連皮毛都沒學到,就想學人家的筋骨,隻會把自己的骨頭摔斷。”
年輕律師一愣:“老師,您這話是什麼意思?張偉申請回避成功了,他為什麼不行?”
老律師終於瞥了他一眼,眼神裡帶著一絲教誨的意味。
“因為因果關係完全不同。”
“張偉為什麼能成功?因為他證明了孫建國法官的行為,存在‘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合理懷疑。這個‘因’,是法官本身的問題。所以‘果’,就是他必須回避。”
老律師頓了頓,下巴朝著被告席的方向微微一揚。
“那他呢?他申請回避的理由是什麼?是趙院長警告他‘再藐視法庭就將他逐出’。這個警告,是‘因’嗎?不,這是‘果’!是他自己先辱罵原告律師,藐視法庭在先,才招致了院長的警告在後!”
“他把對自身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後果,當成了申請法官回避的理由。這在程序法上,叫‘申請理由不成立’。”
老律師的聲音不大,卻字字誅心。
“商事律師,大多精通實體法,一輩子都在跟合同、股權、商標專利打交道。但對於程序法,尤其是這種對抗性極強的庭審程序,他們中的大多數,隻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知道有‘申請回避’這個東西,卻根本不懂其發動的內在邏輯和前提條件。”
“他這是被張偉打懵了,病急亂投醫。不僅不可能成功,反而坐實了自己‘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是在自取其辱。”
“如果他一再堅持,真的會被驅逐出庭的!”
“記住,小子。”老律師語重心長地告誡道,“程序,是法律的武器,不是小孩子的玩具,更不是輸不起時用來撒潑打滾的工具。亂用,隻會傷到自己。”
“當你不懂的時候不要亂用!”
與此同時,庭審直播間的彈幕,已經徹底瘋了!
【!梅開二度!申請回避也內卷起來了?】
【學!都給我學!哈哈哈哈,劉建這一手直接給我看傻了!】
【張偉:我讓你模仿,沒讓你超越啊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