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倩緩緩站起身。
她先是平靜地看了一眼被告席上,那個臉上還掛著勝利者微笑的周毅。
“審判長,在開始我的最終辯論之前,我想先回應一下被告代理人剛才對我方當事人的指控‘貪婪’。”
“我的當事人,是兩位年過六旬的退休工人!他們相信的,不是那個虛無縹緲的高息承諾!”
“他們相信的,是你們銀行金碧輝煌的大廳!是你們員工身上那身筆挺的製服!是你們銀行那塊在江城矗立了幾十年的金字招牌!”
“他們的信任,不是‘貪婪’,而是對一個國家級金融機構,最樸素、最基本的信賴!而這份信賴,本該是你們最寶貴的財富,而不是你們現在用來推卸責任的借口!”
被告席上,周毅臉上的笑容更盛,眼神裡甚至帶上了一絲不屑。
就這?
半個小時的休息時間,就想出了這麼個玩意兒?
還是在重複之前那套賣慘博同情的說辭?
他好整以暇地靠在椅背上,準備欣賞對方最後無力的掙紮。
然而,王倩的氣場變了。
“被告方一直強調,錢沒進銀行的賬,章是假的,所以這一切都與銀行無關。”
“這個邏輯,看似無懈可擊,但它恰恰忽略了我國《民法典》中,一項為了保護千千萬萬普通人而設立的,至關重要的原則——”
她一字一頓,聲音響徹全場!
“表!見!代!理!”
這四個字,在周毅的耳邊轟然炸響!
他臉上的不屑瞬間凝固,整個人都懵了。
王倩沒有給他任何思考的時間,她的聲音充滿了壓迫感,如同連珠炮一般,發起了總攻!
“我的當事人,走進的是不是你們銀行的大廳?!”
“接待他們的梁某,穿的是不是你們銀行的製服?當時他是不是你們銀行的員工?!”
“為他們辦理業務的,是不是在你們銀行的貴賓室?!”
“甚至在事發後,梁某用來安撫他們的,是不是你們銀行的工作號碼?!”
“這一切的一切,都讓我的當事人,讓任何一個普通人,都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梁某的行為,就代表了銀行的行為!”
“這就是《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所規定的,表見代理!”
“一旦構成‘表見代理’,那麼梁某和我當事人簽的合同,就等同於銀行和我當事人簽的合同!銀行必須為此承擔全部的合同責任,一分錢都不能少!”
“至於那筆錢進了誰的口袋,那是你們銀行和梁某之間的事,請你們自己去追討,不要再來為難兩個已經傾家蕩產的老人!”
“我的辯論,完畢!”
話音落下,全場死寂。
周毅呆呆地站在那裡,臉色由紅轉白,再由白轉青,額頭上滲出了一層細密的冷汗。
他急了!
表見代理……這個詞他當然聽過!
可上一次見到它,還是在兩年前法考的試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