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儘全力的正當防衛?
審判長握著法槌的手指微不可察地一頓。
她還是第一次在法庭上,聽到這種論調。
“正當防衛”是一個冰冷的法律術語,它背後是無數關於“必要限度”、“不法侵害程度”、“防衛與侵害的對等性”的理性計算。
可張偉在前麵加上了“拚儘全力”這個定語,瞬間就將這個詞彙從法條的桎梏中解放了出來!
它不再是一道數學題,而是一幅畫麵。
一幅母親與女兒在絕望中,用儘最後一絲力氣,對抗一個強大入侵者的慘烈畫麵!
這句帶有極強感染力的定語,瞬間就將審判長內心那杆代表理性的天平,拉向了感性的共情。
她忽然意識到,張偉和其他律師最大的不同。
他不僅是在辯法理,更是在講故事,在重構整個案件的敘事邏輯!
審判長眼中閃過一絲讚許,隨即又被專業性的嚴肅所取代。
她拿起法槌,重重敲下。
“咚!”
“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本庭已經記錄在案。”
“現在,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請公訴人向法庭出示證據!”
李明遠站起身,麵色沉靜。
他似乎並未受到張偉那番極具煽動性言辭的影響。
“審判長!公訴人向法庭提交第一組證據。”
他身後的書記員將一份份文件通過投影,展示在法庭的大屏幕上。
“證據一,翡翠灣小區公園埋屍現場勘查照片、死者屍檢報告。證明被害人周浩的死亡地點、死亡狀態,以及其直接死因為機械性窒息,其身上的刀傷並非致命傷。”
一張張高清照片出現在屏幕上。
那隻從泥土中伸出的、蒼白僵硬的手臂,以及被挖出後,周浩那張因窒息而扭曲青紫的臉。
強烈的視覺衝擊,讓旁聽席上響起一片倒吸冷氣的聲音。
“證據二,從被告人王秀琴家中廚房提取的菜刀一把。經鑒定,其上附著的血跡與被害人周浩的dna樣本一致,且與被害人身上的創口形態吻合,認定為本案凶器。”
“證據三,翡翠灣小區監控錄像。證明案發當晚,被告人王秀琴、李靜二人,用手推車將一個被塑料布包裹的、人形大小的物體運出小區,與被告人供述的拋屍路線完全一致。”
……
一份又一份證據被呈上,如同一張正在收緊的巨網,將李靜母女牢牢困在中央。
李靜和王秀琴看著那些照片和證物,臉色愈發慘白,身體抖得如同風中落葉。
李明遠的聲音不疾不徐,條理清晰,每一份證據都直指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