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向前一步,聲音擲地有聲。
“我再給李檢察官普普法,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第四十一號指導性案例,李某毀損公司賬本案。最高檢在案例要旨中明確指出:‘尚未進入刑事訴訟程序,不為司法機關所掌握的物品,不屬於妨害作證罪的犯罪對象!’”
“李檢察官,你們頂頭大boss最高檢的指導案例,你不會不知道吧?!”
“噗——”
旁聽席上,不知道哪個記者沒忍住,直接笑了出來。
李明遠感覺喉頭一甜,一口老血差點噴出來。
人言否?
最高檢的指導案例我就要都知道?
你怎麼不把整部憲法都背下來!
張偉甚至沒有停下。
“最後,我們再聊聊‘故意’。”
“妨害作證罪,主觀上必須具有‘妨害司法’的故意。”
“我方當事人的行為,是為了妨害司法嗎?”
“不!我再說一遍,她們是為了‘規避報複’!是為了在那頭隨時會醒來的野獸和他背後那個權勢滔天的父親的陰影下,尋求一絲可憐的、自以為是的安全感!”
“關於這一點,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參考》第八百九十一號案例,張某為規避仇家報複隱匿作案凶器案,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案:‘為規避非法報複而實施的隱匿物品行為,因缺乏妨害司法的直接故意,不構成本罪!’”
“很明顯,在先前的辯論中,我們雙方在這一點上都達成了共識!”
張偉說完,將手裡的文件隨手放在辯護席上。
他轉身,最後一次麵向審判席,聲音平靜,卻帶著一種終結一切的力量。
“審判長,辯護人辯論完畢。”
“綜上所述,無論是搏鬥階段的防衛行為,還是後續的埋屍行為,我的兩位當事人,自始至終,都是在極端恐懼與絕望下,為了求生而做出的一係列不可分割的整體行為。”
“她們的行為,符合特殊正當防衛的全部要件。”
“她們,無罪!”
“而針對公訴人臨時指控的兩項新罪名,辯護人認為,她們也無罪!”
審判席上,審判長怔怔地看著法庭中央那個年輕人,腦海中一片空白。
【絕對公正領域】的力量,已經將張偉構建的完美邏輯閉環,徹底刻進了她的認知裡。
她甚至不需要思考,一個清晰無比的結論,已經自動浮現在她的腦海。
無罪。
這是唯一的,也是最公正的判決。
她緩緩抬起頭,掃視全場。
公訴席上,李明遠低著頭,肩膀微微聳動,整個人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精氣神。
被告席上,李靜和王秀琴抱在一起,泣不成聲,那哭聲裡,有恐懼,有委屈,但更多的是一種劫後餘生的釋放。
角落裡,李建軍用雙手捂著臉,淚水從指縫間洶湧而出。
審判長深吸一口氣,重新挺直了後背。
她拿起麵前那柄象征著司法終極權威的法槌。
整個法庭,在這一瞬間,落針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