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昱將他此前從狼幫那兒繳獲的武器,一把接一把地放到床上。
杠杆步槍、M1911手槍、柯爾特左輪手槍、匕首……不一會兒,原本空蕩蕩的床鋪,被擺得滿滿當當。
檢查完所有武器後,李昱轉身走出房間,朝一樓喊道:
“修女!我等會兒要出門一趟!可能會很晚才回來!”
簡奈爾並未立即回應。
約莫10秒鐘後,她的聲音才慢慢飄來。
“……嗯,牧師,你要注意安全。”
“我會儘早回來的。”
語畢,李昱回到房間,從衣架上取下他唯一擁有的便於夜行的黑色服飾——牧師服——快而不亂地穿戴整齊。
緊接著,他將床上的各件武器一一塞到自己身上。
靴子裡裝著匕首、腰帶的縫隙裡插滿手槍……在將最後的、同時也是最為重要的武器伐折羅佩掛在左腰間後,李昱扭頭看向窗外。
看著微微泛紅的弦月,他眯起雙目,口中嘟噥:
“來吧,看看誰是獵人,誰是獵物。”
……
……
舊金山,雷頓街17號——
雷頓街是一條偏僻的、幾無的街道。
等李昱趕至此地時,恰好瞧見一棟泛著燈光的二層宅邸——正是他所尋找的第17號。
李昱並不急著靠近,而是先繞著這棟宅邸轉了一圈——沒有發現任何崗哨、巡邏隊。
竟然不在據點周圍設防……稱黑袍巡行團為“草台班子”,真是毫不為過。
說到底,黑袍巡行團的成員們儘是一些徒有熱血的年輕人。
他們若是擁有高效嚴明的崗哨、巡邏隊,反倒怪了。
既然這棟宅邸沒有任何像樣的守備,李昱也不再躊躇,果斷展開行動,飛速接近宅邸。
助跑、跳躍、翻牆、繼續接近宅邸,一氣嗬成。
不得不說,這棟宅邸委實是真正意義上的“不設防”。
李昱僅僅隻是隨手輕推麵前的窗戶,就將其推開了。
這般一來,就沒什麼好說的了——李昱像泥鰍一樣順著敞開的窗戶鑽進去,落在一條無人的走廊上。
剛一入內,李昱就聽見了嘈雜的人聲。
他循著這陣聲響找過去,很快就找到了一樓的大廳,進而找到了聚集在此的二十來名年輕人。
這些家夥的年紀都很輕,普遍都在二十來歲。
此時此刻,他們正高舉啤酒,開懷暢飲。
若有不知情的人在此,怕是會以為這隻是一個普通的酒會。
李昱躲在門後,藏進光照不到的陰影裡,透過門縫悄悄觀察廳內的光景,並留心傾聽他們的談話內容。
還沒等他定睛詳察,就見另一個方向的大門被推開——一名神采飛揚的金發青年邁著大步,走入廳內。
這一霎間,李昱的瞳孔緊縮成針孔狀——隻因他瞧見金發青年的身後,有兩人推著一個半人高的犬籠。
犬籠裡躺著一名滿體鱗傷,已經沒了生息的亞裔小女孩……
不難看出,這名金發青年在黑袍巡行團中有著不一般的地位。
他剛一現身,廳內眾人便紛紛停下手上的動作,轉頭朝他看來。
被裝在犬籠裡的屍體……此景此幕,令不少人縮了縮脖子,露出不適的表情。
某人忍不住地對金發青年問道:
“路易斯!籠裡的那具屍體是怎麼回事?”
金發青年……也就是路易斯,露出爽朗的笑容:
“她是我昨天撿來的清蟲!你們放心,她已經被我打死了!不會再出來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