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琛頭發淩亂地窩在沙發上,被董心音罵完,他正在編輯信息,逐條給林朝夕發過去。
事到如今,瞞不下去了,一個謊言需要無數個謊言彌補,怎麼補也不上的時候,還不如讓真相大白。
他從跟溫晴同乘飛機,到溫晴給自己戴助眠器,助眠器可能有問題,再到自己清醒的時候,自己跟溫晴在床上,最後到自己打算讓夏娟來救自己……
一一還原出來。
發完就被拉黑了。
最後詢問林朝夕能不能原諒自己,就已經是紅色的感歎號。
打電話過去,電話竟然也被拉黑了。
陳琛莫名一陣恐慌。
自與林朝夕談戀愛開始,林朝夕再生氣,都不會拉黑不聯係,起碼留給你一個申辯的口子。
這回不一樣,打不通,陳琛隻好打給何寧。
何寧小聲說:“剛剛林總問我了,那天是我去接你的,可我後麵都不在呀,你說的那些,我沒敢說我能證實。”
對,她沒法證實,但有人可以證實。
第一個是溫晴,第二個是夏娟,第三個是蘇晚,第四個是王律師。
王律師好辦。
王律師讓他交代他就交代,寫份塗脂抹粉的供詞都無所謂,但問題是作為律師,他寫的過程是自己轉述,可信度要大大降低。
不過他這份口供最容易拿到。
因為他是公司的法律顧問,拿著大頭,額外給他開支一天、兩天的工資做獎勵,他能屁顛、屁顛把證據、材料給你羅列好,感情並茂地寫出事實經過。
也可以讓他跟江城那家酒店聯係,畢竟一般酒店視頻被要求保留三個月或者90天,看看上麵有沒有什麼蛛絲馬跡。
拿到視頻,在上麵找找自己被催眠,被下蒙汗藥的症狀。
蘇晚這邊,讓她給自己證明可能要稍微麻煩點。
她現在對自己沒有半點好感。
但她是警察。
本著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請人家吃頓飯,要求澄清一下也問題不大,就是自己沒有堅持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她隻能證明當天她見到了什麼。
溫晴?
最不可能給自己證明。
隻能靠給她打電話,然後電話錄音,但她那人那麼精明,她能不防備自己,老老實實交代是怎麼回事兒?
最後就是夏娟這兒。
關係也不能破裂,自己要上門跟人家聊,然後儘量引導對方,談到雙方發生關係的前後往來,讓她證明,她就那天有機可乘,在自己中了溫晴的道之後,跟自己發生了關係。
趁孩子睡著,他開車就出去了,到王律師的小律所去。
從律所出來,他就去當地的電子產品市場去買更專業的錄音筆了。
現在也不差錢。
二股東占股比例過低的私營企業,大股東多數都是左、右口袋,給二股東看的是賬,看的不是錢,公帳上的錢並不是絕對不能動,真沒錢了,自己可以通過財務借支,開成工資,開成差旅支票都行,多買幾個錄音筆這點錢不是什麼問題。
買完錄音筆,他還專門去買了包,用包來掩飾,方便放在包的外袋錄音。
一切都準備好之後,是約夏娟還是約蘇晚呢?
陳琛想了一下,還是拿出手機給夏娟打過去,畢竟今天讓她受到驚嚇,她又說她懷孕了,不聯絡說不過去,關係容易決裂,就沒機會坐在一起錄音了。
拿出手機就給夏娟打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