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真幸福,幸福得真殘忍,
讓我又愛又恨,她的愛怎麼那麼深。”
才唱了幾句,
收銀台突然傳來“砰”的一聲——
堯十四氣得拍桌。
誅心!
簡直欺人太甚!
撩走我的女神,用我的吉他,還唱這種舔狗情歌諷刺我!
我非要上去和他拚了不可……
但就在他衝動升起的瞬間,抬眼卻看見不遠處的張例唇角含笑,眼神柔軟,正目不轉睛地望著台上演唱的蘇淩。
那麼專注,那麼投入。
堯十四心頭那點拚勁,頓時泄了。
……看在女神的份上,我忍。
蘇淩也察覺這歌太拉仇恨,沒繼續唱下去,指尖一轉,換了段旋律。
一段悠揚清新、卻帶著淡淡無奈的琴聲從他指間傳來。
他的歌聲也變了,
不再帶著戲謔,而是真摯又充滿懷念:
“雨後有車駛來,
駛過暮色蒼白,
舊鐵皮往南開,戀人已不在。
收聽濃煙下的,詩歌電台,
不動情的咳嗽,至少看起來。
歸途也還可愛,
琴弦少了姿態,
再不見那夜裡,聽歌的小孩。
時光匆匆獨白,
將顛沛磨成卡帶……”
“已枯卷的情懷,踏碎成年代~”
這如詩般的句子,仿佛一瞬間將蘇淩帶回了青澀的少年時光。
曾幾何時,他也是那個向往詩與遠方的文藝少年。
隻是,再也回不去了。
所有一切都回不去了。
躲在前台後的堯十四整個人都愣住了……
他確定自己從未聽過這首歌!
難道是蘇淩寫的?
堯十四心中湧起懷疑、嫉妒與羨慕交織的情緒。
多少個深夜,他都夢想著能創作出一首動人的民謠。
可現實是,他的才華有限,寫出的歌總是平凡無奇,難登大雅之堂。
他用儘半生沒能做到的事,竟被蘇淩這個民謠圈外人輕鬆完成!
這簡直比失去心愛的女孩還讓他難受。
但……撇開內心的偏見,蘇淩這首歌,是真的出色啊!
在他聽過的民謠中,足以排進前三!
歌詞裡沒有一句直接說愛,卻處處流露著愛意;沒有一字提及青春,字裡行間卻滿是青春的遺憾;沒有直言人生,卻組合出命運的無常與無奈。
一段低沉的吟唱過後,蘇淩唱到了副歌:
“就老去吧,孤獨彆醒來。”
“你渴望的離開,隻是無處停擺。”
“就歌唱吧,眼睛眯起來。”
“而熱淚的崩壞,隻是沒抵達的存在。”
有人說,男人一生要經曆三次自我覺醒:一旬敗給年少輕狂的理想,二旬敗給青澀無知的愛情,三旬敗給滄桑無奈的現實。
三旬過後,才能真正成長。
因此有了三十而立的說法。
才華是最好的通行證。
聽完蘇淩的《理想三旬》,台下的張例下定了決心。
談不談戀愛重要嗎?
不重要。
人生短暫,活在當下。
此時此刻,她隻想拉著蘇淩,一起瘋狂到底。
張例猛地起身,衝上台拉著蘇淩就往外跑。
蘇淩措手不及。
“等等,我們不是來喝酒的嗎?”
“去你房間也一樣喝。”
“你不是覺得我膚淺嗎?”
“那是我還不夠了解你,現在我想深深了解你,也讓你深深了解我。”
“等等,吉他還沒還給堯十四。”
“讓他自己來拿。”
堯十四不知何時已走到他們身邊,從蘇淩手中接過心愛的吉他,語氣複雜地說:
“謝謝你帶來這首讓人醍醐灌頂的作品,我深受啟發……雖然不甘心,但我必須說,請溫柔些,她對我很重要。”
蘇淩一愣,吉他不是還了嗎?
下一秒,他感到手心被塞了兩個方形的小塑料包。
他明白了。
此“她”非彼“她”。
大氣啊,兄弟。
我願稱你為最強守護者!
:
......................
求訂閱、求月票、求鮮花、求評價票!!
第章、顏值太頂,這都能洗白?
當晚。
出於對堯十四這位“最強舔狗”的尊重,
蘇淩難得做了一回紳士。
他收下了堯十四臨彆時塞來的兩件小禮物,並認真地將它們使用完畢。
之所以隻用了兩件,同樣是出於對堯十四的尊重——
蘇淩認為,一個男人如此深沉、如此偉大的愛,
哪怕是競爭對手,也值得敬佩。
他表達敬意的方式是:
儘量延長使用這兩件禮物的時間。
一件用了一小時,兩件共用了兩小時。
再加上拆禮物的準備,以及使用後的整理,
蘇淩珍惜地用了一整晚來完成這份心意。
想必堯十四知道後,一定會非常感動。
當然,如果他並不感動,蘇淩也不會在意。
因為張例那邊,反應倒是挺明顯的。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
.....................
第二天。
蘇淩在劇組被眾人圍觀。
黃博一臉佩服:“厲害啊,三天就搞定了,要是給你三十天,你豈不是要上天?”
寧昊也帶著震驚和羨慕附和。
畢竟張例昨天又是包場泳池、又是包場小酒館,動靜不小,根本瞞不住人。
蘇淩隻是笑笑,沒有接話。
低調一點好,本來就容易招人眼紅,太張揚反而容易惹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