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陳國華出事之後的第三天。
還有就是,花榕銀行的保密性極強,看不出來對方的銀行卡號,以及戶主名字。
這可真是一個【天才的設計】啊。
轉了多少錢,倒是知道的。
林寬算了一下,四張銀行卡總共是四十七億六千萬。
加上前麵z先生他們得到的八千萬,一共是四十八億四千萬。
48.4億啊。
乾這行,還真是賺錢呐。
短短時間內,陳國華就賺了這麼多錢。
從銀行方麵去追查的話,本來是一種很常規的思路,可偏偏人家是花榕銀行。
隻要查到錢轉給了誰,一切都將水落石出。
這個思路是對的。
但實際上操作起來,也是極難的。
不但花榕銀行這一關很難過,對方拿到了這麼大一筆的錢,肯定是要洗白的,後麵的轉賬路徑,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十分複雜的。最終錢去了哪裡,也是很難查得到的。
“一定是季明慧,把錢轉走了。”
林寬氣得砸桌子。
這個人可以把陳國華的錢轉走,肯定是知道密碼的。
單憑這一條,季明慧的嫌疑是最大的。
其他人不太可能知道密碼。
而不知道密碼,是不可能把陳國華的錢轉走的。
就這麼簡單。
想到這段時間,季明慧演的好戲,林寬氣得鼻孔都要冒煙了。
還記得她把三張銀行卡給林寬的時候,那天真善良的表情。
那一刻,林寬差點就要信了,季明慧是真的一分錢都不想要,隻想著替陳國華報仇。
事實證明,林寬還是太年輕了——
這個世界上,沒有不愛錢的人,季明慧怎麼可能例外!
做事!
林寬把這些線索交給信息部去處理。
……
黃昏時分,林寬收到了駱小北的來電。
京都的事情已經處理完了。
買了三套豪宅,全都在二環以內。
還拿下了一處地皮,打算興建購物商城。
另外還結交了一些重要人物,包括當地的富商,以及京都市的一些官員。
“做得很好。爭家產的事情怎麼樣了?”
林寬心裡舒服了一些。
“這事——也定下來了,分到兩億。”
“才兩億?”
林寬有些驚訝,跟自己的預期嚴重不符啊。
少說也有五十億才對。
“他們不知道從哪裡摸出來一份協議,優優姐的母親,當年可是簽了字的,上麵說得很清楚,她自願放棄孩子的財產繼承權。就是因為這份協議,想要維權是很困難的。兩億,已經是人情的上限了。”
駱小北這樣回複。
“那協議是真的嗎?”
“是真的。”
“沒辦法推翻?”
“沒法推翻。”
駱小北帶了專業律師去的。
律師的意見是,協議是真實的,如果想要推翻,就隻能從簽署人當時的精神狀態著手,比如說簽署人是在神智不清的狀態下,被對方給蒙了,稀裡糊塗簽下了這樣一份不公平協議。
又或者,能證明當時有外力逼迫,才有可能將這份協議推翻。
但卿學優已經打算放棄爭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