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幫來了!”
剛剛還在因為一個爛俗玩笑而互相咒罵的警員們全都閉嘴了。
真的來了嗎?
恐懼,是會傳染的。
躲在鎮上各家各戶門窗後麵的居民們,也聽到了警長的吼聲。
女人們緊緊捂住孩子的嘴,男人們則顫抖著握緊了家裡的獵槍。
希望這些警員能有點用,否則他們就倒黴了。
草莓鎮在這暮色四合的時分,變成了一座屏住呼吸的巨大戰場。
馬林縣的警員們連同那些從周邊小鎮臨時征調來的幫手,全都子彈上膛,死死地盯著小鎮入口的方向。
他們額頭上滲出了一層細密的冷汗。
周圍的霧氣變得越來越濃。
像一堵無邊無際的白色牆壁,將整個草莓鎮都吞噬了進去。
能見度下降到了不足二十碼。
“該死的!這鬼天氣!”
一個警員低聲咒罵著,眼睛因為使勁地想要看穿濃霧而變得酸澀。
他不敢眨眼,生怕下一瞬間匪幫就從大霧中衝出打爆他的腦袋。
“噠……噠……噠……”
濃霧中,一陣馬蹄聲由遠到近的響起。
不是一匹馬,是一群。
這些馬的速度很慢,像在濃霧中散步一樣。
越來越近了。
警員們也越來越緊張,能感覺到自己的心跳在瘋狂地加速,口乾舌燥。
有的人甚至聽到自己牙齒上下打顫的“咯咯”聲。
這些該死的家夥搞什麼鬼?
換做其他人,他們早就開槍了。
可這是狼群,必須要謹慎再謹慎。
狼群匪幫的凶名是用鮮血和屍體鑄就的。
麵對這樣一群凶殘的魔鬼,沒有人能不害怕。
“FUCK!老子不管了!”
一個年輕的警員心理防線顯然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
他猛地舉起手中的步槍,就要射擊。
“按住他!”
警長湯普森一把將他的槍口摁了下去,壓低聲音怒吼道:“你想把我們所有人的位置都暴露嗎,你這個蠢貨?沒有我的命令,誰他媽的也不準開槍!”
他踹了那個年輕警員一腳,然後對身邊幾個人厲聲吩咐道:“還愣著乾什麼?把那大家夥給我抬過來!”
四名警員手忙腳亂地,將一挺用油布包裹著的大家夥,從一輛馬車上抬了下來。
那是一挺加特林機槍。
沉重的黃銅槍身,多管的旋轉槍管。
這本是湯普森用來對付匪幫的王牌,是他信心的最大來源。
“快!裝彈!”
一名警員哆哆嗦嗦地將一個巨大的圓形彈鼓,裝在了機槍的頂部。
這個時代的加特林,還沒有後世那種方便的鏈式供彈,用的還是這種笨重的彈匣。
但即便如此,它那恐怖的射速,也足以將任何膽敢衝鋒的活物,撕成一堆碎肉。
湯普森雖然嘴上嚴厲地嗬斥著手下,但他自己其實也緊張得要命。
那隻握著左輪手槍的手,手心裡早已滿是黏膩的冷汗。
今天這一戰,至關重要。
他的人生,他的前途,他的一切,都賭在了今晚。
那夥該死的愛爾蘭匪幫實在太凶殘,影響太壞了。
如果他能全殲這夥暴徒,那他湯普森,就不再隻是這個小地方的縣警長了。
他將會成為英雄!
他的名字將會登上馬林縣,甚至是舊金山的報紙頭條!
他將名揚整個加州!
到時候,在下次的選舉中,憑借著這份天大的功勞,他搞不好還能再往上走一步,去競選州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