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綸死了。
吊死在大理寺陰冷潮濕的地牢裡,用他自己的囚衣,給自己的人生,畫上了一個倉促而詭異的句號。
皇城司的結論是“自縊”,言之鑿鑿,證據鏈完整。
這似乎成了此案最“完美”的結局。
主犯畏罪自殺,舞弊事實確鑿。
一個蘿卜一個坑,案情清晰明了。
對於許多人來說,這個案子,到這裡,就可以結了。
三司會審的衙署內,氣氛微妙。
右丞相孫傅,端著茶盞,輕輕吹著浮在水麵上的茶葉,眼皮都未曾抬一下,慢悠悠道:
“人死燈滅,事已至此,章綸自縊,已然認罪,馮令的卷子被篡改,事實清楚,此案,可定性為‘科舉舞弊’,依律處置便可,不必再節外生枝了。”
他的話,說得輕描淡寫,在場的每個人都聽懂了弦外之音。
什麼叫“不必節外生枝”?
意思就是,不要再往下查了。
馮令是如何買通章綸的?
他們之間通過誰牽線搭橋?
馮令的父親,那位遠在福州的知府,知不知情?
馮家那位曾經官拜參知政事的祖父,門生故舊遍布朝野,有沒有人在背後為這樁醜事提供便利?
這些問題,如果深究下去,必然會牽連出一大串的人,甚至可能引發一場官場大地震。
孫傅,不想查。
他為官數十年,宦海沉浮,早已成了一個人精,深知為官之道,不在於做了多少驚天動地的大事,而在於如何明哲保身,如何“和光同塵”。
什麼叫“和光同塵”?
就是把自己身上的棱角磨平,混入官場這鍋大染缸裡,不冒頭,不惹事,不得罪人。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多一個朋友,總比多一個敵人要好。
如今,章綸已經死了,死無對證,還想怎麼樣?
就算把馮令抓來嚴刑拷打,他一個紈絝子弟,又能知道多少內幕?
更何況,馮家在朝中盤根錯節,為了一個已經定性的案子,去得罪一個龐大的利益集團,值得嗎?
不值得。
所以,孫傅決定,就此結案。
禮部尚書李若水,此刻更是巴不得趕緊了結此事。
章綸是他提拔的,出了這麼大的醜聞,他這個做上司的,臉上也無光。
如今章綸一死,雖然讓其心痛和憤怒,但也算把所有罪責都扛了過去。
如果再查下去,查出禮部還有其他人牽涉其中,那他這個尚書,恐怕就當到頭了。
於是,李若水也立刻附和道:“孫相公所言極是,既然案情已經明了,依律處置即可,至於此次殿試中,其他一些有失察之責的閱卷官,我看……就罰俸三月,以儆效尤吧。”
自罰三杯,高高舉起,輕輕落下。
這便是官場。
一個驚天動地的科場舞弊大案,在兩位重臣“顧全大局”的默契之下,就這麼被輕描淡寫地定了調。
章綸,畏罪自殺,罪有應得。
馮令,革除功名,永不敘用。
幾個相關的禮部官員,罰了點工資,算是給了天下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