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刻拍案驚奇》中有雲:“陰陽隻一理,冥冥不可欺。”今說一段十殿閻羅的公案,乃是大明永樂年間,湖廣荊州府一樁奇事。看官且靜坐,聽我細細道來。
話說荊州府有一書生姓李名文昌,表字子明,年方廿二,生得眉清目秀,自幼飽讀詩書,卻是個心高氣傲的。這年秋闈放榜,又見名落孫山,便借酒消愁,醉臥城隍廟中。朦朧間見一青衣童子持帖相請:“城隍爺有請相公一敘。”
文昌醉眼望去,但見廟中神像竟活了過來,城隍爺頭戴烏紗,身著絳袍,笑道:“李相公今日落第,可是心有不甘?”文昌借著酒膽嚷道:“分明是考官無目,不識真才!”城隍歎道:“功名早有定數,何必強求。今日請相公來,是要借你生花妙筆,記一樁陰司公案。”
說罷取出一麵陰陽鏡,照定文昌眉心。隻聽轟然一聲,文昌魂靈出竅,隨那青衣童子飄飄蕩蕩,竟來到一座黑鐵城下。但見城門上懸著“幽冥地府”四個大字,兩旁對聯寫道:
陽世奸雄違天害理皆由己
陰司報應古往今來放過誰
進得城中,陰風慘慘,鬼哭啾啾。青衣童子道:“今日恰逢十殿閻羅會審一樁大案,相公且看仔細。”說罷引至一座大殿,匾額上書“秦廣王殿”四個金字。
殿上端坐一位王者,卷簾垂下,看不清麵目。隻聽驚堂木響,鬼差押上一人。判官展開生死簿念道:“張世雄,陽壽四十二,生前為江陵縣丞,貪贓枉法,屈殺良民三人。”那張世雄連呼冤枉。
秦廣王道:“帶苦主。”霎時間殿中陰風大作,現出三個無頭鬼魂,頸中鮮血淋漓。當中一個哭訴道:“小民趙老實,隻因不肯將女兒獻與這賊子做妾,竟被他誣為盜匪,當堂杖斃!”另一個道:“我乃過路郎中,見他害人,想要作證,反被他毒啞咽喉,拋屍枯井。”第三個道:“我是他府中丫鬟,偶然聽得他受賄隱秘,被他勒死後偽作自縊。”
秦廣王怒道:“人證物證俱在,還敢狡辯!”擲下一麵孽鏡台。那鏡中照出張世雄生前所作惡事,曆曆在目。張世雄這才啞口無言。
秦廣王判道:“押送第二殿,受剝衣亭寒冰之刑!”鬼差當即拖走。文昌看得心驚肉跳,童子低聲道:“這才是第一殿,好戲還在後頭。”
轉過幾重殿宇,來到楚江王殿。但見殿前一座高台,上懸“剝衣亭”三字。無數罪人被鬼差剝去衣衫,推入寒冰地獄。那張世雄赤身裸體,在冰窟中哀嚎,皮肉凍裂,鮮血剛流出即成冰棱。
楚江王喝道:“貪官汙吏,害民肥己,合該受此寒苦!”又命查看功過簿。判官報稱:“此人曾捐銀修橋一座,救過落水孩童。”楚江王沉吟道:“功過相抵,減刑三成。押送第三殿!”
到得宋帝王殿,景象又變。但見一座血池,寬逾千頃,池中儘是哀嚎罪人。判官報稱:“張世雄為官時,曾逼死未婚少女三人,合該受血池之苦。”宋帝王卻道:“且慢,他修橋之功可抵一過,救人之功可抵二過。然則逼死三條人命,仍要受刑。”
鬼差便將張世雄推入血池。那血水滾燙,皮肉瞬間潰爛。文昌看得毛骨悚然,問童子道:“既已功過相抵,為何還要用刑?”童子道:“陽世善惡豈是簡單抵算?功是功,過是過,譬如白布染墨,雖經洗滌,終留痕跡。”
血池刑畢,押至五官王殿。殿前有孽鏡台高懸,照出張世雄另一樁罪孽:任縣丞時克扣糧餉,致三百民夫餓死工地。五官王大怒,命投入蒸籠地獄。但見巨籠如屋,底下烈火熊熊,罪人入內頃刻蒸熟,複又還魂,如此往複。
文昌不忍再看,童子卻道:“相公莫急,這才是第四殿,後麵六殿更有玄機。”
到得閻羅王殿,情形大變。殿上王者慈眉善目,竟是包拯包龍圖。原來第五殿閻羅王特由這位青天擔任,專審疑難冤案。
包公查勘案卷,忽道:“此案有疑。張世雄克扣糧餉不假,然當時上司強索賄銀,他若不從,即刻丟官。且那三百民夫之死,實因糧船遇風沉沒,天災所致。”即命取業鏡細照,果見鏡中顯現真相:上司威逼,天災突至。
包公判道:“雖有過失,然非本意。減刑五成,押送第六殿。”
卞城王殿前,設有枉死城。但見愁雲慘霧中,無數冤魂遊蕩。張世雄被帶入城中,那些被他害死的冤魂紛紛撲來撕咬。卞城王忙令鬼差製止,道:“冤冤相報,永無了期。且帶他去望鄉台。”
登上望鄉台,張世雄見家中老母哭瞎雙眼,妻子改嫁,兒子流落街頭,不禁嚎啕大哭。卞城王道:“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然你尚有七年陽壽,本該放還,奈何肉身已腐。可願轉世為犬,守護你子?”張世雄叩首不止:“願!願!”
於是押至泰山王殿。殿前有座孟婆亭,許多鬼魂正飲迷魂湯。泰山王卻道:“且慢,他尚有功德未錄。”命判官再查,果然發現張世雄曾暗中資助一寒門學子,那學子後來中了進士,為民請命,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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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王判道:“有此陰功,可轉世為人。然罪孽未清,需先受石磨之刑。”但見巨大石磨轉動,罪人投入,骨肉成泥,複又成形。張世雄受刑時,慘叫震天。
到得平等王殿,王者查看功過簿,沉吟道:“功過相當,可投生中等人家。”卻見一道金光射入殿中,現出一位僧人,正是張世雄當年資助的寒門學子,現已修行成道。
僧人道:“貧僧願分一半功德,替他消災。”平等王歎道:“善有善報,因果不虛。準!”
轉輪王殿中,十殿閻羅齊聚。秦廣王道:“張世雄一案,諸位可有異議?”眾王皆稱妥當。轉輪王便命鬼差取來造化輪盤,判定張世雄轉世為江南富商之子,一生衣食無憂,卻要曆經三場大病、兩次破財,以償餘孽。
判畢,十殿閻羅忽看向文昌:“陽間書生,可看明白了?”文昌早驚得魂不附體,連連叩首。
秦廣王道:“借你筆墨,將此案傳於陽世,教化世人。”包公補充道:“切記注明:為官者當思地獄苦,權在手時莫欺心。”轉輪王最後道:“另有一事:你本命該明年中舉,但因窺探天機,功名推遲三年。然若廣行善事,可積陰德,未必不能轉圜。”
文昌正要再問,忽聽雞鳴三聲,猛地驚醒,發現自己仍臥在城隍廟中,手中不知何時多了一卷文書,墨跡未乾,正是十殿閻羅審判全程。
自此之後,李文昌性情大變,不再熱衷功名,反而廣行善事,將所見陰司報應編成《十殿閻羅記》,流傳於世。三年後果然中舉,卻辭官不做,專心勸善,活到九十九歲無疾而終。臨終時含笑對子孫道:“我去也,十殿閻羅處,自有公道。”合目而逝。
這正是:
陽世冤孽陰司賬,功過簿上記分明。
莫道冥間無報應,舉頭三尺有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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