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尋,你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雪蜜兒被張尋的話震驚得一時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難道還要和以前一樣勸張尋放棄宛晨曦嗎?
就算是張尋將她的勸誡放在心上,可是,她還能夠那樣做嗎?
那樣做的話,她就真的太自私了,她是喜歡張尋沒錯,但是她也知道,張尋喜歡宛晨曦,隻是以前她一直都不知道張尋竟然愛宛晨曦愛得這麼深。
或許很久以前,張尋隻是小孩子心性,將宛晨曦當成是最好的朋友,畢竟那時候他的年紀也還小,並不知道什麼是喜歡,什麼是愛。
隨著年紀的增長,張尋終究是要長大的,並且也一定會知道喜歡和愛的區彆。
不僅僅是喜歡,更是愛著宛晨曦,隻是他一直都沒有說出口,將自己當成宛晨曦的影子一般,默默守護著她。
“我很清楚我說的話,讓我說完。”
張尋重新看向宛晨曦,眼神複雜,轉瞬就開始迷離著,仿佛陷入到遙遠的回憶中,口中喃喃地說出了他為什麼說他喜歡了宛晨曦十一年的真相。
“晨曦,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二棒”這個名字?”
張尋看似在問著宛晨曦,卻又沒等宛晨曦回答,就又繼續自嘲地說道“嗬嗬,那麼久過去了,或許你早就忘了吧。”
“但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在校園東角落柳樹下替我打抱不平的那個天使一般善良的小女孩,在夕陽的映照下,微風吹動她的麻花辮,將那些欺負我的壞學生打跑的樣子,真的很美,還送給我一根棒棒糖,我記得是草莓味的。”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漸漸喜歡上了那個總是到處亂跑的女孩,平時總是凶巴巴地讓我去用零花錢全部都拿去買棒棒糖,雖然到最後,每次我中午都餓著肚子,可是我一點都不怪她,相反,心裡很高興,每次看到她吃著我買的棒棒糖,開心地露出甜美的笑容,我也會跟著傻笑。”
“但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好景不長,這樣的快樂時光才過了一年多,我就要搬家了,要離開東海,離開那個小女孩,說來也好笑,當時要走的時候,我還哭的死去活來,還砸碎了我的儲蓄罐,買了好多好多棒棒糖,想要送給她,但是她那天沒有來學校,請假了,為我們連最後的告彆都沒有,我們就分開了。”
“雖然事後我經常哭鬨著要回東海,但一直都沒有機會,隻能將這個女孩深深的放在心底,當時我就發誓,一定要回到東海,找到這個女孩,然後再繼續給她當小跟班,默默地守護著她,小時候是她保護我,以後換我來保護她。”
“終於,我回到了東海,來到了和她同一所大學上學,她還是和小時候一樣善良,總是喜歡打抱不平,遇到壞人總是衝在第一個,就算被打得頭破血流,都不退後一步,倔強的樣子和那時候為了保護我被高年級的孩子打得鼻青臉腫時一模一樣,我一眼就認出了她。”
“很幸運,我們最終還是成為了好朋友,她真的沒變,真的還是很自然地把我當成小跟班,哥們,大大咧咧的,從來沒有把我當成外人,我很高興能夠再次成為她的跟班,隻要能陪著她,我就會感到很滿足。”
張尋已經陷入了深深的回憶之中,絲毫沒有注意到宛晨曦和雪蜜兒兩個人的臉色。
聽了張尋的回憶一般的喃喃話語,宛晨曦早已淚流滿麵,舊淚未乾,新淚又流了下來。
她的眼淚不是為自己而流,而是她和張尋那麼多年的好朋友,卻從來不曾去了解張尋的內心,在享受著張尋對她的好之後,自己卻從來沒有為張尋做過什麼,張尋還是無怨無悔地陪伴著她,為她做了太多太多的事,多到她都數不清了,她隻知道,每當自己遇到困難的時候,張尋總是第一個對她伸出援手。
一起上課,一起兼職打工,一起和客人爭論,然後一起被老板炒魷魚,一起吃著最便宜的便當,一起喝最廉價的礦泉水,一起經曆的事情太多了,多到宛晨曦現在回想起來,都覺得不可思議。
不知不覺中,張尋就這麼默默地陪她度過了最難熬的時光,並且無怨無悔,從來不會駁斥她,任由她欺負,張尋一米八多的大個子,長的也不賴,更是不少人眼中的男神,離開了自己,完全可以找個比自己好太多的女孩,但張尋並沒有離開自己身邊,而是一直在自己的欺負下,共同走過了最美的大學時光。
“原本這個秘密我想在畢業的時候告訴她,我就是小時候被她保護的二棒,後來家裡出了一點事,我回家了一趟,當我重新回到東海,卻發現她有了男朋友,當時我差點崩潰,多年的堅持卻換來她和彆人在一起,心中多少有些不甘心,但當我看到她幸福的笑臉的時候,我忽然想開了,隻要她高興,她能夠幸福,有人替我守護著她,不讓她受到傷害,我應該祝福才對。”
“但是為什麼,當我就要放棄的時候,偏偏她喜歡的那個人卻讓她受到傷害,還差點為此喪命,我很生氣,我想不顧一切的衝到她的麵前,告訴她,我等了她十一年,我才是那個真正愛她的人。”
“可是為什麼,就算是被那個人傷的體無完膚,我還是比不上她才認識不到一年的那個人送的一條白金手鏈,甚至就連我們之間的友誼都被受到懷疑,我不知道我到底是哪裡做錯了,我真的不知道。”
張尋繼續說,宛晨曦和雪蜜兒兩人繼續聽,沒有打擾張尋,隻是,兩人已經淚水滂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