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遊戲!
“什麼眼神?”陳什問。
“再給支煙。”夏歌停下了要說的話,直到再次點起一支阿詩瑪,情緒才平複了一些“那天被你抓走拍了那些照片時,我還不知道我招惹了誰,不知道你是陳秀的哥哥,也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要逼我退學。”
“在我辦退學手續的時候,我看見陳秀透過校長室的門縫在看我,她是知道我要退學的,她是笑著的,她的眼神……很滿意。”夏歌苦笑了一下“當時我還不太明白她是什麼意思,直到出了辦公室的門,她在那裡等我,我還想跟她說,以後就不能照顧她了。”
“但是陳秀她倒好,她看都沒有看我一眼,就從我手裡拿走了退學申請,看完了之後又還給了我,然後跟我說‘你彆說,我哥的辦事效率還真高,這下你明白跟我競爭的後果是什麼了吧?’,就是那一句話,我才知道,她說的一切都是假的。”
“你放屁!”聽到夏歌所闡述的事情真相,陳什很憤怒“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你的意思是她天天都在裝,上學的時候她假裝喜歡你,回家了之後假裝被你騷擾,假裝被你拍了照,假裝了半個月,就為了最後讓我以為你才是壞人,拿我當槍使,讓我收拾你,就為了一個領操名額?你在想什麼,那個時候秀秀才13歲!”
“要麼怎麼說她是個天才呢。”夏歌撇了撇嘴“你信或不信都與我無關,當年的事情過去都過去了,我都沒有要再報複你了。如果我真像你說的那麼陰險,你當年在對我做過那種事後,我早該找機會殺了你全家了吧。”
雖然夏歌說的話聽起來都有理有據,但是本著對秀秀的理解,陳什是決不能相信她說的這些話的。他不相信一個隻有十三歲的女孩會為了一個領操名額處心積慮用這種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方式來對付彆人,更何況秀秀這麼驕傲的一個人,以她自己的能力想要什麼完全可以理所應當的拿下,為什麼還要用這樣的手段呢?
看到陳什不說話了,夏歌卻自顧自的繼續說了下去,也不知這些話是說給陳什聽的還是說給自己聽的“那件事過後我退學,我媽問我為什麼要退學,我沒有辦法解釋,就說我愛上了我們老師,被老師拒絕了。”
“這種事情得算是家醜吧,我媽就同意我退學了,然後把我轉到了一個離家遠的住宿製初中。從那個時候開始,我覺得我心性都變了,變得越來越陰暗了,我開始喜歡沉珂,喜歡留和她一樣的發型,學著和她一樣的非主流少女割腕、在手上刻字,反正大家都那樣……”
“然後,然後我就真的喜歡上了我的班主任,他比我大二十多歲,因為我是不良少女嘛,就老被他叫到辦公室,你彆說,他天天像唐僧一樣絮絮叨叨苦口婆心的教導我,有的時候見不到他還甚是想念呢。”
透過夏歌厚重的煙熏妝,陳什看見她的眼尾有一顆小小的淚痣,這顆淚痣配上她總是眼神迷離望向不知名的地方無比協調,如果不是自己清楚秀秀的為人,她說的話真的挺有感染力。
“那,你現在還在上學嗎?”不知為何,陳什覺得夏歌這個人像極了洛璿,外在全是尖銳的刺,卻不會去主動傷害彆人。
“哈?你在想什麼啊。”夏歌自嘲的笑了一下,低下了頭“我這樣的人,能把初中上完都不錯了,我已經出來打工兩三年了。一想到媽媽對我那麼失望,我真的連家都不敢回。”
滴答,滴答……
小小的空間裡安靜得陳什都能聽見手表上秒針聲音,就是這種感覺讓他覺得很異樣。
按理來說,自從當年逼著夏歌退學之後自己就沒有再見過她了,記得複活賽結束之後的第二天,和洛璿溫暖一起來到這邊場地時,發現這裡除了玩家之外的一切人事物,都是玩家自己的幻覺才對。
那麼如果前提是自己沒有再見過夏歌,那麼現在出現在麵前夏歌的形象又是怎麼來的呢?而且她又是怎麼知道自己就是當年那個逼她退學的人呢?
陳什懶得再想那麼多,抬起手來看了眼表,此時已經十一點了,自己在這間房裡呆了近一個小時,應該不短了吧,要麼去下間房子算了。看著夏歌還在那裡啪嗒啪嗒抽著煙,陳什有些於心不忍,轉過身把口袋裡剩下的半包煙連同打火機一起遞給了她。
“你這就要走了嗎?”夏歌也看著陳什,把煙盒放在了腿上“我希望我經曆的事情能讓你看清陳秀,她是你妹妹,你當她天真無暇也沒什麼,但是不用等多久你就會後悔的。”
“秀秀從來沒有讓我失望過。”陳什篤定的盯著夏歌的眼睛,在自己眼裡,哪怕秀秀真的這麼可怕,那自己也是站在她那一邊的。
“好自為之。”這是夏歌最後留下的四個字,陳什微微頷首,向後幾步退去,離開了房間。
站在走廊裡,陳什頓時覺得輕鬆了很多,雖然走廊裡也有致幻劑,但是房間裡的“故交”更讓人覺得壓抑,陳什又往裡看了眼,夏歌依舊背對著自己坐在凳子上,隱約可以看見繚繞的煙霧。
不知為何,陳什突然覺得,這裡的工作人員那麼神通廣大,那麼他們完全可以在玩家的幻覺中加入他們想讓玩家看見的東西。
說不定現實中的夏歌轉學之後沒有了秀秀的競爭,能夠更好的表現自己,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現在已經考上了一所重點大學準備去上學了呢,而不是現在這種不入流的非主流少女模樣。
陳什急於擺脫與夏歌有關的一切,眼神儘量避開那間房子,毫不猶豫的走向了與之間那間房間隻有一堵透明玻璃牆之隔的房間,幾乎沒有距離。
在走進房間前他沒有忘記看了一眼門牌,依舊是藍底黑字a4紙大小,上麵寫著三個大字梁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