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岸從防水袋裡取出u盤,手指有些僵硬。海風刮了許久,他站在碼頭等車,衣服依舊濕漉漉的。小滿跟在他身後,低著頭,一句話也沒說。
法庭位於市中心,門口停著幾輛警車。穿製服的工作人員查驗了他們的證件,便放行進入。
大廳裡人聲嘈雜。記者扛著攝像機來回走動,律師們抱著文件匆匆穿行。陳岸一眼就看見被告席上的陳天豪——他穿著筆挺的西裝,領帶整齊,仿佛剛從一場會議中走出。
他沒有看陳岸,也沒有任何動作。
法官輕敲法槌,宣布開庭。
第一項是出示證據。陳岸走到設備前,將u盤插入接口。屏幕亮起,進度條緩緩推進。
有人起身質疑:“這段視頻由深海設備拍攝,缺乏第三方認證,不應作為有效證據。”
法官轉向原告席:“原告有何回應?”
陳岸點頭:“該聲呐儀的數據經過三次獨立驗證,時間與屍檢報告完全吻合。我們還保留有原始信號圖譜。”
說完,他按下播放鍵。
全息影像浮現,畫麵清晰。一間狹小的房間,燈光昏暗。趙有德躺在床上,手微微顫抖。陳天豪走進來,手中握著一支針管,從藥瓶中抽取液體。
鏡頭拉近,瓶身清晰標注著“胰島素”。
他抽出藥液,排出氣泡,隨後穩穩地將針頭刺入趙有德的手臂。動作熟練,仿佛早已重複過無數遍。
整個大廳鴉雀無聲。
視頻結束,法官開口:“是否有證人出庭?”
這時,後排緩緩站起一人。
是趙秀蘭。
她穿著一件灰藍色的外套,袖口已有些磨損。她一步步走上證人席,步伐不快,卻堅定。右手扶住欄杆,左手慢慢卷起衣袖。
小臂內側,一排針眼清晰可見,顏色發黑。
“過去三個月,”她聲音平靜,“他們每天給我注射一次這種藥。”她舉起一支空瓶,“和我爸體內檢測出的成分一模一樣。”
旁聽席上響起細微的議論聲。
她直視陳天豪:“你說我父親背叛你?可到最後,連那一針,你都要親手打下去。”
陳天豪終於抬起眼,嘴角輕微抽動了一下,終究未語。
法官命人登記證據,又問原告是否還有補充材料。
這時,小滿向前走了兩步。
她一直抱著那個舊算盤,邊框已被磨得發亮。或許是太過緊張,手一滑,算盤掉落在地。
珠子四散滾落,遍布地麵。
陳岸蹲下身去撿。
第一顆入手,發現上麵刻著字:林阿海,1979,沉船。
再拾一顆:張水生,1980,失蹤。
又一顆:李大根,1981,漁汛夜。
每一顆都不同,名字、年份、死因,一一鐫刻其上。
小滿也蹲下來,一邊撿一邊低聲念著:“王桂花,1976,台風……吳誌明,1982,走私船爆炸……”
聲音很輕,卻在寂靜的大廳裡格外清晰。
無人言語。
法官停下記錄的筆,目光落在地上的珠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