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還沒有問您怎麼跑到這裡的。”
淩風看著老人詢問道。
“哎,彆提了,本來是想抄近道,去對麵的鎮上,誰知道怎麼就迷路了,越走越遠,就連來時的路,都不記得了。”
老人緩了一口氣,繼續說道。
“誰知草叢中一頭野豬在覓食,我沒看見,發出動靜,就引起野豬的追擊,之後就碰見了你。”
“沒事就好。”
淩風也沒有多想,就相信眼前老人的話。
其實淩風仔細回想一下,就會發現眼前的老人在說謊話,野豬剛剛的奔跑速度,絕對要比一個長跑冠軍的速度還要快,眼前老人豈能跑得過野豬。
老人看著淩風,笑著問道。
“小夥子,還沒問你的姓名。”
“我叫淩風,還沒請教您的名字。”
淩風大方介紹完自己的名字,還不忘詢問老人家的名字。
老人從地上站了起來,拍拍身上的塵土,若有所思的樣子。
“我也忘記自己的名字了,你就叫我醜爺吧。”
淩風先是一愣,隨即說道,“醜爺,聽著感覺是在罵人一樣。”
醜爺哈哈大笑起來,“名字隻不過是一個代號而已,我感覺醜爺這個名字,跟我更貼切。”
醜爺說的話,搞得淩風都有些摸不著頭腦,隻能順著醜爺的意思。
“淩風,我已經很久沒開葷了,彆愣著了,這可是不可多得的美食啊。”
醜爺看著前方的野豬,哈喇子都快流出來了,急忙催促淩風。
“哦……”
淩風應了一聲,走向野豬,抓住野豬的前後腿,直接扛在肩膀上,尋找一處流動的小溪。
醜爺看著淩風一下子,就將野豬抬了起來,忍不住讚歎起來,“小夥子,有把子力氣,這頭野豬最起碼快要上千斤,居然輕鬆的扛起來,真乃現代程咬金。”
被醜爺這麼一誇獎,淩風還有些不好意思,臉紅道,“我也就這點本事了,再重一點,就扛不起來了。”
“年輕人不要太謙虛,那樣不好。”
醜爺說的沒錯,年輕人該張揚的時候,一定不要不好意思,隻有那樣才會讓人覺得此人有本事。
淩風將野豬放在小溪旁,將問天劍變成匕首大小,直接開始分割清洗。
淩風將帶來的大鍋也支起來,醜爺早就去幫忙撿樹枝去了,這小老頭一看有好吃的,特彆積極。
天色漸暗,淩風回到小溪旁,透過水中的影子,才看到自己滄桑的樣子。
淩風將問天劍當做刮胡刀使用,不一會,年輕帥氣的臉龐出現在小溪的倒影中,簡單將頭發也修理一下,整個人看似精神不少。
“喲,小夥子挺精神的嘛。”
醜爺看著眼前的淩風,忍不住調侃一下。
“劈裡啪啦……”
隨著燃燒的柴火,一股肉香味從鍋裡飄出。
淩風聞著這股味道,也在輕輕的咽著口水,他在這裡已經快兩個月了,除了食用野果或者自己山下買的食品,這還是頭一次見到到新鮮的肉食。
也不知道醜爺的背包,到底藏了多少寶貝,一會拿出調料,一會拿出香菇。
不多時,一鍋香噴噴的野豬肉,就出現在兩人的麵前。
“醜爺,請!”
醜爺直接拿起一個大肘子就扔向淩風,“這都是你的功勞,還是你先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