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過彆人的命運……不是因為我想活得好,是因為我怕死得太難看……”
林清歌悄悄點了播放,音量調到幾乎聽不見,隻夠形成潛意識的節奏引導。
陳薇薇睜開眼,走向導演桌,動作輕緩,像在哄人。她伸手,想幫導演整理領帶,指尖卻突然用力,一把掐住對方領口,又在最後一秒鬆開,轉為輕撫。
“溫柔。”她說,“是怕傷得太重,才裝出來的。”
導演沒動,筆尖在紙上頓了兩秒,寫下“通過”。
最後一輪是即興獨白。導演說:“說一段你從未對任何人講過的話。”
陳薇薇站在空蕩的表演區,手心出汗。她看向觀察區,林清歌依舊低著頭,但左手放在腿上,指尖微微彎曲,是“ok”的起手式。
她張了口,卻發不出聲。
呼吸開始紊亂,胸口發緊。她能感覺到導演的筆已經抬起來,準備寫下“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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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歌輕輕摘下右耳的耳釘,放在掌心,對著天花板的射燈轉動。銀質音符折射出細碎的光斑,在牆上跳動,像一片微縮的星空。
不是冰冷的投影,是溫暖的、會呼吸的光。
陳薇薇的呼吸忽然穩了。
她開口,聲音很輕,卻清晰。
“我七歲那年,被人從孤兒院帶走。他們說我是富家千金,可我知道,我不是。”
“我偷了林清歌的身份,用她的玉墜換了命。我每天都怕被發現,怕被扔回去。”
“但我發現,當所有人都把我當她的時候,我……真的開始像她了。”
“我想唱歌,想寫東西,想站在光裡。可我越像她,就越怕她回來。”
她頓了頓,看向林清歌。
“現在她回來了。我不是她的影子了。”
“我是陳薇薇。我偷過她的命,但我沒浪費它。”
話音落,全場靜默。
導演沒寫任何字,隻是抬頭看了她很久,然後點頭:“可以了。”
林清歌把耳釘重新戴上,金屬貼著耳垂,有點涼。
她沒起身,隻是低頭看了眼手機。藍牙連接還在,音頻循環結束,屏幕顯示:播放時長2分17秒。
正好是《主權》裡那聲呼吸出現的時間點。
陳薇薇走出來時,臉還是白的,但手不再抖。她把鋼筆還給林清歌:“筆還你。膠片沒掉。”
林清歌接過,塞回口袋。鋼筆摩擦膠片,又發出那熟悉的沙沙聲。
“你剛才……放了什麼?”陳薇薇低聲問,“我好像聽見了自己的聲音。”
“沒放什麼。”林清歌說,“隻是讓你聽見,你不是一個人在演。”
她們走出大樓,陽光刺眼。陳薇薇眯起眼,忽然說:“你說……我還能演‘能對自己說ok的人’嗎?”
林清歌停下腳步,抬起左手,在空中比了個槍的手勢,然後慢慢轉成“ok”,指尖輕輕一點她的肩膀。
陳薇薇笑了,這次,酒窩動了,眼睛也亮了。
她抬起手,學著林清歌的樣子,對著天空比了個“ok”。
風從街角吹來,卷起一片落葉,打了個旋,落在兩人之間的地上。
林清歌的右手指尖忽然一顫,像是被什麼刺了一下。她低頭,發現耳釘的金屬音符邊緣不知何時裂了條細縫,一滴血正從耳垂滲出,順著銀飾滑下,滴在水泥地上,暈開成一朵小小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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