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達做的事情,楊誌華很快就知道了。
第二天見到林建國的時候,他第一時間就去看了這些貨車。
看到這裡,林建國哪兒還能不清楚是怎麼回事?
他立刻就跟楊誌華解釋道:“當時他們的汽油瓶不太多,而且扔得也不高,所以火其實沒有著多大,隻是燒掉了一些表麵的漆,完全不耽誤使用的。”
楊誌華看了看,發現其中兩輛明顯有火燒痕跡的車子,還真就隻是燒了車漆,不由得點了點頭:“能用就行!”
“沒想到,那個王達居然是這樣的人!”
說到這個家夥,楊誌華就皺起了眉頭。
他也沒想到,王達不光敢在給他運的煤裡麵混煤矸石,還敢放火。
這麼個無法無天的人,他都不敢想要是對付自己的話怎麼辦。
畢竟也不是誰都和林建國這麼幸運,當天值班的人剛好比較多。
這種沒有底線的人,沒有人願意和他們來往。
畢竟誰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一句話說不對,就讓對方起了不好的心了。
兩人又說了一會兒話,就不再說王達的事情了。
畢竟這人已經被抓了,之後就不會再有什麼消息了。
他們開始商討接下來的運輸安排的事了。
時間過得很快,王達帶人到林氏貨運公司縱火的案子,因為人證物證齊全,動機和行動時間非常明確,所以進行的很快。
這天,終於到了開庭的時間了。
林宇和周秀蘭在法院外麵等著。
法庭上,林建國坐在原告的位置上,安靜地等著開庭。
鼻青臉腫還戴著手銬的王達站在被告的位置,身後站著兩名法警死死地盯著他,都沒能讓他收斂一點,而是惡狠狠地瞪著林建國。
林建國絲毫不以為意,跳梁小醜罷了,馬上就要宣判了,之後他再也不能對自己做什麼了。
法庭上,提起公訴的檢察官和對方的辯護律師你來我往,很快就將所有的證據提交完畢,流程也已經走完了。
法官在和陪審團商討過後,敲錘定音。
“被告人王達放火一案,本庭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充分聽取了各方意見。經合議庭評議,並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現在宣判!”
聽到這裡,所有人起立,等著法官的宣判結果。
“被告人王達等人潛入林氏貨運集團潑灑汽油並放火燒車,損毀大貨車6輛,房屋三棟,損失特彆巨大,行為特彆惡劣,王達作為主犯,判處有期徒刑三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十年,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萬元,精神損失費2萬元。”
聽到這裡,王達神色猙獰地往前扒著欄杆大聲吼叫起來:“我不服!我要上訴!”
身後的法警按住了王達,他還在拚命掙紮,他的辯護律師就搖了搖頭:“上訴沒用的,你這個已經是我努力過後按照最低限度判的了,要知道,你這是證據明確的縱火案,這可是和殺人可以放在一起的案件啊!”
聽到這裡,本來還在怒吼的王達頓時腿一軟,直接就軟倒在了被告人席位的格子間裡,被席位上的欄杆給撐起來了。
如果不是這個格子間麵積比較小,他是真的能直接癱軟在地!
庭審結束之後,林建國剛從法院出來,就見在外麵等著的林宇和周秀蘭迎上前來。
“當家的,結果怎麼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