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部本來就是對口的部門。
而在京城待了這麼長時間,林宇最起碼還是能搞得清楚每個部門的辦公地點在哪的。
這就很好說了。
他直接寫了一封信。
當然,是用到處都能買到的紙張,用從京城買的人最多的人民日報和京城日報上麵剪下來的字貼出來的信。
就連貼字用的膠水,都是用的大家常吃的大米熬出來的漿糊。
然後打算在京城隨機挑選一個郵筒寄送出去。
反正他有交通工具,摩托車可以大街小巷隨地跑。
至於郵票?
開玩笑,這種時候怎麼可能用郵票啊!
他直接在信封上夾了郵票需要的八分錢。
現在的郵遞員們,在看到這種情況之後,會自己拿郵票貼上去的。
至於這八分錢,最終會彙合在郵政係統那堪稱是龐大的現金流中,不會有人能找到某天的某張郵票換的錢的。
全程都是林宇親自操作的,沒有任何其他人知情。
而他甚至還都是戴著手套的。
從買報紙開始,到後麵的所有工作,全程戴著手套。
裁切完的報紙,直接燒成灰,然後用水衝走了。
製作好的信封,和清洗乾淨的錢幣上,沒有他的指紋。
然後他又用了乾淨,普通的袋子裝著這東西,到時候直接拎著袋子把這封信扔到郵筒裡麵就可以了。
一切都是非常完美的。
林宇隻要投遞的時候不被人看到,還是剛好看到了信封情況的那種看到,就不會有人發現。
所以他在做好信之後,騎著摩托車在京城的大街小巷兜兜轉轉了好久,才終於選定了一個看起來還不錯的郵筒。
這個郵筒在一個非常偏僻的地方,周圍剛好都是背街的,沒有任何人的家門。
不僅如此,附近的地方白天基本上沒有什麼人出沒,林宇被看到的概率無限接近於零。
按理來說,郵筒不應該出現在這種偏僻的地方的,但八成當時這裡不那麼偏僻,後來這附近的地方有所變動,但對於林宇來說卻剛剛好。
他並沒有在這附近多出沒。
隔了大概一個月的時間,林宇也才在這邊晃悠了兩次,而且第二次就是裝作剛好路過的樣子,也沒有騎摩托,而是騎著自行車,速度並不快,隻是用餘光看了看附近的情況。
又過了十來天時間,林宇穿了一身看起來就不起眼的衣服,騎著自行車又往那邊去了。
做好的這封信就揣在他口袋裡麵。
因為摩托車還是有點顯眼了,林宇最終還是選擇了自行車。
二十歲的年紀,哪怕是騎自行車也是渾身是勁,所以林宇是一點也不覺得累。
他隻是將自己能想到的所有東西,全都寫在了這封信裡麵。
如果國家願意相信的話,想必不光能繞過很多坑,還能獲得很多利益。
但如果國家不願意相信的話——
林宇真的沒辦法。
他想了這麼久,也就隻有這麼一個辦法而已。
而且不管國家相信了沒有,行動了沒有,他這個八竿子打不著的私企廠長,根本就沒辦法知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