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貴單位《協助複核信訪事項的函》的複函。”
“中共江城市紀委信訪室:”
“貴單位來函收悉。關於函中提及的三年前城西立交橋交通事故一案,我單位高度重視,立即組織人員進行了核查。經查,該案當時已由我支隊事故處理大隊依法處理完畢,相關卷宗已根據《公安機關檔案工作規定》第xx條第x款,歸入‘已辦結長期檔案’,並於兩年前移交至市公安局檔案中心統一封存管理。”
念到這裡,李衛東停了下來,抬頭看了一眼林淵,眼神裡透著“果然如此”的意味。這是官場上最常見的“踢皮球”,把事情推給另一個部門。
林淵麵無表情,隻是端起茶杯,輕輕吹了吹熱氣。
李衛東隻好硬著頭皮繼續往下念: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公安機關內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凡涉及刑事、治安案件的原始卷宗,特彆是可能包含技術偵查手段、證人隱私信息等內容的材料,屬於內部機密文件。跨係統調閱,需經市委政法委及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共同審批,並履行嚴格的保密交接手續。”
“鑒於貴單位此次協查請求,僅為複核普通信訪事項,尚未構成正式立案調查,程序上暫不滿足調閱涉密卷宗的條件。為確保檔案安全及保護相關人員隱私,我單位暫無法提供該案原始卷宗,敬請貴單位諒解。”
“特此函複。”
落款是“江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蓋著一個鮮紅的大印。
念完,辦公室裡一片死寂。
李衛東拿著那張紙,手都不知道該往哪兒放。
這份回函,堪稱滴水不漏,是機關公文寫作的典範。通篇沒有一個“不”字,態度謙和,理由充分,引經據典,將拒絕的理由說得冠冕堂皇,讓你挑不出半點毛病。
總結起來就一句話:你想看卷宗?可以。先去政法委找書記簽字,再去公安局找趙局長簽字。但你隻是個信訪複核,級彆不夠,所以我們不能給你。我們是按規定辦事,請你理解。
這是一個完美的“軟釘子”,也是一個無解的死循環。
李衛東偷偷覷著林淵的臉色,心裡已經開始為這位年輕領導默哀了。上任第一炮,就這麼啞火了,還碰了一鼻子灰,這臉丟大了。以後在紀委,怕是再也抬不起頭了。
然而,林淵的反應,再次超出了他的預料。
聽完之後,林淵臉上非但沒有絲毫的惱怒或沮喪,反而輕輕點了點頭,像是聽到了一件意料之中的事。
他放下茶杯,從李衛東手裡接過那份回函,仔仔細細地看了一遍,目光在那句“暫不滿足調閱涉密卷宗的條件”上停留了片刻。
然後,他笑了。
那是一種很輕鬆的笑,就像一個棋手,看到對手完全按照自己預想的棋路,走出了那一步棋。
他將這份回函小心地對折好,放進了自己那個上了鎖的抽屜裡,與鄧毅那份血淚舉報信,並排放在了一起。
“很好。”林淵轉過身,看著一臉茫然的李衛東,說出了兩個字。
李衛東徹底懵了。
很好?這哪裡好了?人家明擺著是在說:你算哪根蔥,也配來查我們?
這簡直是奇恥大辱啊!
“林書記,他們……他們這是不給啊!”李衛東忍不住提醒道。
“我知道。”林淵的眼神裡,閃爍著一種李衛東完全無法理解的光芒,“我本來,就沒指望他們會給。”
“那……那您這是?”
林淵沒有回答他,而是站起身,走到窗前,看著窗外那棟高大肅穆的市公安局大樓方向,目光深邃。
他要的,從來就不是那份卷宗。
他要的,就是這份拒絕本身。
一份普通的、三年前就已定性的交通事故,紀委隻是例行複核,公安局卻如臨大敵,搬出保密法,搬出內部條例,甚至不惜抬出政法委和局長來當擋箭牌。
這正常嗎?
這本身,就是最大的不正常!
這份看似天衣無縫的回函,恰恰暴露了他們內心的恐懼和心虛。
它就是第一塊鐵證。
證明那起車禍的背後,一定藏著見不得光的秘密。
林淵緩緩收回目光,心裡已經有了下一步的計劃。既然對方不讓他從“交通意外”這條路走,那他就換一條路。
一條對方絕對意想不到,也絕對無法拒絕的路。
他轉頭對李衛東說道:“李科長,把昨天那個來訪的、叫張翠花的農村婦女的聯係方式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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