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到市局半個小時的車程,等張逸趕到市局,章群峰和餘黨明兩人正在辦公室裡一臉不甘地歎氣。
張逸一見,樂嗬了起來。
“這有多大事呢,把你們師徒倆氣得!”
“局長來了,這能不氣嗎?上麵一而再,再而三的乾涉我們辦案,李旭光這人調查下去,線兒肯定多,且不說他有沒有其他問題,隨意槍指他人,就已經違法了。”餘黨民氣憤地說。
“那他還有其他問題嗎?”
“有,局長,棚改區第一次失火你不是見過尹三跟他一起嗎?我們根著這條線索摸了一天,您知道遠大集團下屬的遠大拆遷公司,法人代表是誰嗎?”
“誰?”
“梁玉梅。”
“梁玉梅又是誰?”
“尹三的一個疏堂表弟的媳婦,一個目不識丁的農婦。還有一個發現,前幾天,李旭光尹三倆人經常出入一個叫近水閣的洗浴中心,據調查,這近水閣是雙斧堂開設的,雙斧堂是近一年在春常市興起的幫會,平時不顯山露水。經營著多家酒店,洗浴房,娛樂中心,警方每次臨檢沒發現他們有什麼不法行為。我猜測……”
“有證據嗎?”
“隻有梁玉梅這條可疑的線索。”
“那就夠了,好辦。立刻出逮捕令,跟我去省廳把人再帶回來。”
“這……”
“彆這的那的,趕緊的,手續弄齊整了。”
“行,這就辦。”
十五分鐘後,兩輛警車,鳴著警笛,從市局呼嘯而出。
在警車上,章群峰一臉忐忑地問張逸:“局長,不提前向祝廳彙報一下嗎?。”
“為什麼要向他彙報?他帶人到市局強行帶人走,向我說了嗎?彆忘了,我是這座城市的常委,副市長兼公安局長。咱占著理兒。”
“畢竟市局還是在省廳的領導之下的。”
“我可不受他們領導。行了,彆擔心,一切有我。”
十幾分鐘,警車在省公安廳大門口停下,張逸命令,警笛不用關,一直開著。而他帶著章群峰餘黨民及六個刑警隊員下了車,就往公安廳闖。
“同誌,你們是哪個部門的?乾什麼?”值班民警攔住了張逸,除張逸外,全是警服加身的同行。
“我們是春常市公安局的,前來逮捕嫌疑人犯。”
值班民警有點發懵,他可是第一次遇見這樣的事,平時移交人犯,不就是辦個手續,雙方交接嗎?這明晃晃鳴著警笛來省廳逮人的,他還是頭一次見。
“同誌,您稍等,我打個電話。”
值班民警慌忙到值班室打電話,五分鐘後,公安廳大樓走出幾人,徑直來到大門口。
“我是治安總隊總隊長俞明浩,章局,怎麼帶人過來也不向省廳彙報,你們要乾嘛?”俞明浩認識章群峰,兩人有過多次碰麵。
“俞總好大的官威,你們省廳也沒向我彙報,就在我市局帶走了人,把你們廳長叫來吧,我叫張逸,春常市公安局長。”
俞明浩是知道張逸的,春常新任市委常委,副市長兼公安局長,副省級城市的常委副市長,正廳級,比自己還高半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