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神事業部”的正式掛牌,在公司內部掀起的熱浪尚未平息,另一則更具衝擊力的消息,如同深水炸彈的第二波衝擊,再次引爆了所有人的認知。
這則消息並非來自官方公告,而是源於一份在極小範圍內流傳、卻極具象征意義的文件——林眠與公司續簽的《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的局部截圖。
截圖顯然是被人偷偷拍下,畫麵有些模糊,但關鍵條款卻清晰得刺眼:
“補充條款三、工作模式與休息保障……
3.2為保證乙方林眠)創造性思維及決策質量,甲方公司)確認並保障乙方享有以下受保護的休息時間:
a)每日午間,享有連續不低於2小時的受保護午休時間,該時間段內,非極端緊急情況定義見附件),甲方及任何部門、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工作或進行工作溝通。
b)3.3甲方承諾,乙方所在‘創新事業孵化中心’實行目標導向管理,不設置固定打卡考勤製度。乙方及其團隊成員可根據項目進度自主安排工作起止時間,但需保證每周核心工作時段暫定為上午10點至下午4點)的在線協同。……”
“受保護的午休時間”!
“不低於2小時”!
“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工作或進行工作溝通”!
“不設置固定打卡考勤”!
這幾個關鍵詞組合在一起,像一道強光,瞬間照亮了所有在“卷王之王”習慣了碎片化休息、甚至不敢奢望完整午休的員工們那灰暗的內心世界。
這份補充協議,不僅僅是給了林眠個人一項“特權”,它更像是一份宣言,一份將“睡眠權”、“休息權”白紙黑字、明確寫入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的宣言!
在這家曾經以“取消所有休假”、“007工作製”聞名的公司裡,總經理的合同裡明確寫著“受保護的2小時午休”,這其中的諷刺意味和顛覆性,強烈到讓人窒息。
“臥槽!!!2小時受保護午休?!我沒看錯吧?!”
“法律保護?這意思是如果被打擾了,可以去告公司?”
“不打卡……自主安排時間……這真的是我們公司嗎?”
“林總監這是把‘睡覺’寫進合同裡了啊!太牛逼了!”
“原來‘睡神事業部’是這麼來的……總經理帶頭睡覺,合理合法地睡!”
內部論壇和各個小群再次沸騰。如果說“睡神事業部”的成立還帶著些戲謔和觀望,那麼這份流出的補充協議,則徹底坐實了這個部門“異類”和“顛覆者”的地位。
它不再是口頭承諾,不再是模糊的“彈性工作製”概念,而是實實在在的、受法律保護的條款!這意味著,至少在林眠和他未來的團隊裡,“保障休息”不再是一句空話,而是有合同依據、可以理直氣壯去扞衛的權利!
這種“特權”,並沒有引發普遍的嫉妒,反而讓許多員工感到一種莫名的振奮和解氣。因為它挑戰的是那個讓大家共同痛苦的、默認的“規則”——休息是可恥的,加班是光榮的。
現在,有人用最正式、最硬核的方式,告訴所有人:休息,是受法律保護的!是應該理直氣壯享有的!
這無疑給那些渴望改變卻又無力反抗的員工,注入了一劑強心針。
當然,也有不同的聲音。
“哼,不過是特權階級的自我滿足罷了。”
“他當然可以睡,他是總經理!我們小兵能一樣嗎?”
“等著看吧,他這個事業部能搞出什麼名堂,彆最後成了養老部門。”
但無論如何,這份補充協議的出現,已經將一個清晰的信號傳遞給了全公司:在“卷王之王”,出現了一片法理上承認並保護“睡眠”的“特區”。
林眠的辦公室裡,他自然也看到了那份流傳出去的截圖。他並沒有感到意外,甚至覺得這或許是一件好事。這比他任何口頭上的承諾都更有力量,更能清晰地昭示“睡神事業部”將要踐行的理念。
他將那份完整的、已經簽署好的補充協議鎖進抽屜。那裡麵,不僅僅有關於休息時間的條款,還有關於人事權、財務權等更具體的約定。老板為了留住他,確實展現出了前所未有的“誠意”和“魄力”。
現在,框架已經搭好,特權已經白紙黑字地確認。
接下來,就是如何利用這個平台,真正地將“帶薪睡覺的夢想”,從一份合同條款,變成可觸摸、可複製的現實。
他拿起內線電話,接通了陳默:
“通知下去,‘睡神事業部’的第一次全體會議……不,第一次非正式見麵會,明天下午兩點,在……嗯,就在中心小花園的草坪上舉行。讓大家帶好墊子,或者躺椅。”
陳默在電話那頭明顯愣了一下:“……草坪?墊子?躺椅?”
“對。”林眠的語氣帶著一絲不容置疑的輕鬆,“既然是‘睡神事業部’,第一次見麵,總得有點儀式感。告訴所有人,明天的會議主題是——‘如何睡得更好,以及睡好了之後怎麼乾活’。”
電話那頭的陳默,似乎能聽到他倒吸一口涼氣的聲音,但隨即,便是一聲帶著興奮和期待的回應:
“是!林總!我馬上安排!”
放下電話,林眠走到窗邊,看著樓下那片被陽光照耀著的、綠意盎然的中心花園草坪。
受法律保護的睡眠時間……
帶薪睡覺的夢想……
或許,真的可以照進現實了。
就從明天下午,那片陽光下的草坪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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