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ai,憐憫,同情。“憂悲不哀憐”選自《韓非子·用人》。
【辨】哀,戚,悲,悼
四字都有悲傷的意思。但“戚”字一般表示憂苦、悲哀;“哀”與“悲”有憐憫、同情的意思,“哀”的感情色彩要更重些;“悼”則是悲痛的意思,多用於對死者表示沉痛悼念。
憂悲不哀憐這一表述體現了韓非子冷靜理性的法家思想。
《韓非子·用人》原文及翻譯
原文節選:
憂悲不哀憐,喜樂不慶賀。古之善用人者,必循天順人而明賞罰。循天,則用力寡而功立;順人,則刑罰省而令行;明賞罰,則伯夷、盜蹠不亂。如此,則白黑分矣。
現代漢語翻譯:
“君主應當做到即使內心)憂傷悲痛,也不表現出哀憐之情;即使內心)歡喜快樂,也不表現出慶賀之意。古代善於用人的君主,必定遵循天道、順應人情並且嚴明賞罰。遵循天道,就能夠用很少的力氣建立功業;順應人情,就能夠少用刑罰而政令暢通;嚴明賞罰,就能夠使伯夷那樣的君子和盜蹠那樣的小人不相混淆。這樣,就像黑白一樣分明了。”
關鍵詞解析
憂悲不哀憐:這裡的不是指對弱者的同情,而是特指君主因個人情感而破壞法治的。韓非子主張君主應當克製私人情感,不以個人好惡乾擾法治的執行。
循天順人而明賞罰:這是韓非子用人思想的核心:
:遵循客觀規律和自然法則
:順應人的本性韓非子認為人性趨利避害)
明賞罰:建立清晰、公正的賞罰製度
思想內涵與寓意
1.去好去惡的君主之道
韓非子通過憂悲不哀憐,喜樂不慶賀闡述了他的核心觀點:君主應當隱藏個人好惡。他認為:
如果君主表露喜好,臣子就會投其所好;如果君主顯露厭惡,臣子就會避其所惡,這樣會導致臣子不是根據事實和法令行事,而是根據君主的臉色行事。
在《韓非子·二柄》中,他進一步闡發:人主好賢,則群臣飾行以要君欲,意思是君主喜歡賢能,群臣就會粉飾行為來迎合君主。
2.法家與儒家的鮮明對比
這一思想與儒家形成強烈對比:
學派治國理念對情感的態度
儒家德治、仁政強調仁者愛人,重視道德教化
法家法治、術勢主張克製私情,一斷於法
韓非子曾批評儒家:慈母有敗子,嚴家無格虜慈愛的母親會養出敗家子,嚴厲的家庭中沒有強悍的奴仆),強調過於感情用事反而會產生不良後果。
3.曆史典故的佐證
在《韓非子》其他篇章中,有多處故事佐證這一思想:
秦昭王不恤:秦國大饑,應侯請求發放糧食。秦昭王說:我們秦國的法令是賞罰分明,現在發放糧食是無功受賞,這等於破壞法治。韓非子以此說明君主堅持法治比一時憐憫更重要。
子皋刖者:孔子弟子子皋作為獄吏,曾判處一人刖刑砍腳)。後來子皋逃亡,那個受刑人反而幫助他。彆人問原因,他說:我犯罪是事實,子皋依法判刑是應該的。這體現了法治的公正能夠贏得理解,即使受罰者也心服。
現實意義與啟示
1.現代管理中的應用
製度化管理:在組織管理中,明確的規章製度比領導者的個人喜好更重要
客觀公正:管理者應當避免因個人感情用事而影響決策的公平性
情緒控製:高層管理者需要控製情緒表露,防止下屬投其所好
2.法治建設的啟示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執法不應因個人同情或厭惡而有所偏頗
程序正義:重視法律程序的嚴格執行,不因個案情感而破壞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