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通“陌”。田間小路。《漢書·匡衡傳》:“南以閩佰為界。”閩:田界的名稱。)
我們一起來深入探討《漢書·匡衡傳》中“南以閩佰為界”這個典故。
這是一個非常精彩且極具現實意義的故事,它不僅僅關於一個地理界限,更關於權力、貪婪與製度的界限。
一、故事原文、注釋與翻譯
1.原文摘選:
初,衡封僮之樂安鄉,鄉本田堤封三千一百頃,南以閩佰為界。初元元年,郡圖誤,以閩佰為平陵佰。積十餘歲,衡封臨淮郡,遂封真平陵佰以為界,多四百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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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駿、少府勳行視,以為百騎臨淮,至樂安問,鄉吏繆,以四百頃付樂安國。衡遣從史之僮,收取所還田租穀千餘石入衡家。司隸校尉駿、少府忠行廷尉事劾奏...
......
衡慚懼,免冠謝罪,上丞相、侯印綬。
2.關鍵注釋:
·衡:匡衡,西漢經學家,官至丞相,封樂安侯。
·僮:僮縣,漢代縣名,屬臨淮郡。
·堤封:亦作“提封”,總計、總共的意思。
·閩佰:“佰”在此處通“陌”,指田間東西方向的小路。“閩佰”是一條田界道路的名稱。
·平陵佰:另一條田界道路的名稱,在“閩佰”的南邊。
·郡圖誤:郡裡的地圖繪製有誤。
·多四百頃:多劃走了四百頃土地。一頃等於一百畝,四百頃是一個巨大的數字。
·收取所還田租穀:收取本應歸還的田租穀物。
·劾奏:向皇帝上奏章揭發罪行。
3.現代翻譯:
當初,匡衡的封地是僮縣的樂安鄉,整個鄉的田地總計有三千一百頃,南部邊界以“閩佰”這條路為界。漢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郡裡的地圖繪製錯誤,將“閩佰”標成了更南邊的“平陵佰”。過了十幾年,匡衡的封地改屬臨淮郡,他就順勢將錯就錯,真的以“平陵佰”作為自己封地的南界,這樣一來,他的封地就非法多出了四百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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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丞相王駿、少府趙勳等人前去調查核實,認為……應將這多出的四百頃土地歸還給樂安國。然而,匡衡卻派手下前往僮縣,擅自收取了本應歸還的這四百頃土地的田租穀物一千多石,運回了自己家。司隸校尉王駿等人以此彈劾匡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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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衡感到萬分羞愧和恐懼,摘下官帽向皇帝認罪,並上交了丞相和樂安侯的印信。
二、人物介紹:匡衡
·“鑿壁偷光”的勵誌偶像:匡衡年少時家貧,買不起燈油,便在牆壁上鑿了一個洞,借鄰居家的燈光讀書。這個故事成為千百年來寒門學子刻苦努力的典範。
·顯赫的經學大師:他尤其精通《詩經》,講解精辟,當時流傳著“無說《詩》,匡鼎來”的說法,意即隻要匡衡字鼎)來講《詩》,彆人就不必班門弄斧了。憑借學術聲望,他步入仕途,官至丞相,封樂安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