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野推開老宅陽台的門時,晨光正斜斜地切過鐵架上的藤蔓,斑駁地落在水泥地上。
她腳步微頓,視線被晾衣繩與爬藤之間那個突兀出現的陶土花盆攫住。
它就擺在那兒——不偏不倚,正是當年她用廢紙折了七十九隻紙鳥、一隻隻掛上去的位置。
那會兒她十二歲,以為風能帶走秘密。
每隻紙鳥肚子裡都寫著一句話:“我不想吃飯。”“我討厭鋼琴。”“爸爸為什麼不說話?”後來周慧敏發現了,一把火燒了所有紙鳥,連同晾衣繩上殘留的紙灰也剪下來扔進垃圾桶,像清除一場瘟疫。
而現在,這空蕩蕩的花盆靜靜立著,像一場遲到的回應。
盆裡沒有土,也沒有花。
底部墊著一圈泛黃發脆的竹屜——是母親醃雪裡蕻時常用的舊物,邊緣還沾著幾粒乾涸的鹽粒。
雨水從未落進去過,可盆底卻總有些許濕痕,像是有人固執地、日複一日地澆著水,哪怕知道什麼也不會長出來。
林野沒問。
她翻看了屋內的監控。
畫麵裡,淩晨三點十七分,周慧敏披著褪色的藍布衫走出房間,雙手捧著這個花盆,動作緩慢得近乎莊重。
她將它擺好,又從廚房端來一小杯水,輕輕傾入盆中。
水落在竹屜上,瞬間被吸儘,不留痕跡。
她退後兩步,站定,低頭看著那空盆,足足站了六分鐘,才轉身離開。
沒有儀式感,卻比任何儀式都沉重。
林野把視頻關掉,靠在椅背上閉眼良久。
她忽然想起自己最後一次試圖逃離家,是在十六歲那年冬天。
她收拾了一個背包,藏在校服外套裡,打算趁晚自習後直接去車站。
結果剛出門就被周慧敏堵在玄關,一記耳光甩過來,指甲劃破她的嘴角。
她倒在地上,聽見母親說:“你要走可以,但彆指望我找你。”
那天夜裡,她在日記本上寫:“如果這個家裡有盞燈為我亮著,我或許就不會想逃。”
後來日記被燒了。
但她一直記得那個念頭——她不是不要家,她是不敢相信家會為她留門。
幾天後,她帶江予安回來吃飯。
周慧敏難得穿了件乾淨的碎花襯衫,頭發梳得一絲不苟。
飯桌上話不多,但每道菜都是林野小時候愛吃的:冬瓜燉排骨、涼拌萵筍絲、一小碟梅乾菜蒸肉。
江予安吃得認真,偶爾夾菜給她,手指不經意擦過她碗沿,帶著溫熱。
飯後他站在陽台抽煙,煙頭明滅間,目光停在那個陶土花盆上。
“你媽是不是以為……你會帶人回來住?”他說。
林野正收碗的手一頓。
“我沒跟她說過我們要同居。”她低聲答。
“但她準備好了。”江予安吐出一口煙,聲音很輕,“這位置不對稱,也不是為了美觀。它是留給新生命的——不是種花的地方,是安家的地方。”
林野怔住了。
她重新看向那個花盆。
原來那不是荒誕的執念,而是一次笨拙的邀請。
一個曾親手拆毀女兒夢想的母親,在深夜三點搬出一個空盆,用水澆灌虛無,隻為等某一天,裡麵真的能生出點什麼。
當晚回到家,她走進工作室,從抽屜深處取出一疊粗糙泛黃的紙——那是《荊棘搖籃》初稿被撕毀後,她一點點收集殘片,混入棉線和碎布打漿製成的手工紙。
每一道纖維裡都嵌著字跡模糊的句子:“媽媽,我隻是想讓你抱我一下。”“爸爸,你看見我在哭嗎?”
她裁出三十六張小方塊,在每一張上寫下一條新的“家規”:
“第1條:可以生氣,但不必懲罰。”
“第8條:沉默不用承擔一切。”
“第23條:失敗也可以回家。”
“第36條:愛不是考試,沒有標準答案。”
然後她將這些紙條投入紙漿機,加水攪動,讓文字溶解、重組,最終壓製成一張巨大而厚實的手工紙。
紙麵凹凸不平,像一張布滿傷疤的臉,卻又透出柔和的肌理。
第二天,她把它鋪在風痕牆上。
起初沒人敢碰。
直到第三天,一位讀者留言說:“我想畫一扇門。”便真的寄來一支炭筆。
有人釘上一枚生鏽的鑰匙,附言:“這是我童年房門的鎖。”還有人在紙上刻下自己的名字,說:“我也曾以為我不配被留下。”
七天後,這張彙聚了無數傷痕與渴望的紙終於完成。
它不再屬於林野一個人。
它成了某種象征——破碎之後仍可承載重量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