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五點,青禾鎮舊糧倉改造的專案組駐地密室。
空氣凝滯如鉛,隻有牆上掛鐘的秒針在切割寂靜,每一聲“滴答”都像釘入骨縫的針。
林晚秋獨自站在長桌前,五件證據在台燈下鋪成一條冷光流淌的時間之河。
父親的遺信攤開在最左端,那句“我的車禍,有人等了十年”像刀刻進她的眼底;接著是x光片,顱骨左側的對衝傷在強光下愈發猙獰,醫學邏輯與官方記錄之間裂開一道無法彌合的深淵;再往右,一張泛黃的三人合影——父親、張正華、劉館長站在剛竣工的易地搬遷樣板房前,笑容背後藏著什麼?
緊接著是鐘樓監控視頻截圖:2013年那個雨夜,一輛無牌黑色轎車在父親出事前十七分鐘駛入鎮政府後巷,車牌被泥漿刻意遮蓋;最後是行車記錄儀殘片,來自當年急救車司機私藏的一段未上報影像:父親被抬上擔架時,頭部曾被人從陰影中俯身觸碰。
她深吸一口氣,閉上眼。
真實之眼開啟。
視野瞬間被數據流覆蓋——微溫的指紋殘留、皮脂分布軌跡、邊緣紙張因反複翻閱而產生的纖維應力紋路……一切沉默的物證開始低語。
她的瞳孔微微震顫,在x光片右下角捕捉到一抹極淡的指印輪廓,經光譜推演,匹配度高達91.7——屬於張正華。
而這張片子,從未出現在醫院歸檔目錄中,是劉館長生前偷偷複製並藏匿的原始影像。
更關鍵的是,這份病曆原件曾在2013年6月被單獨調閱過一次,審批單上的簽字是時任副鎮長的張正華,理由欄寫著“家屬谘詢”。
可林振山的家屬,從未申請查閱。
冷汗順著脊椎滑下。她睜開眼,手指已撥通陳誌遠的號碼。
電話接通,沒有寒暄。
“不是醫療事故。”她的聲音平穩得近乎冰冷,“是謀殺。張正華在父親昏迷後實施二次撞擊,偽造現場,並篡改病曆掩蓋傷情。我有完整證據鏈閉環,時間、動機、手段、物證全部吻合。我要申請對張正華采取留置措施,並重啟十年前林振山死亡案複查程序。”
聽筒那頭陷入死寂。三秒,像三年。
“批準。”陳誌遠終於開口,嗓音沙啞,“但你要知道,這一刀下去,切開的不隻是一個人。”
林晚秋握緊手機,指節泛白。
“我知道。可執劍者,本就不該怕見血。”
她掛斷電話,目光落在桌上那張合影上。
父親的笑容溫和堅定,仿佛早已預見今日。
而站在他身邊的張正華,嘴角揚起的角度精確得如同計算——現在她看懂了,那不是笑,是獵人收網前的咀嚼。
與此同時,三百公裡外,承安集團總部頂層會議廳。
晨光刺破雲層,照在陸承宇筆挺的西裝肩線上。
他站在投影幕前,身後是滾動的財務數據圖表,董事們正議論紛紛。
“各位,”他忽然開口,聲音不高,卻讓全場驟然安靜,“今天召集緊急董事會,不是為了項目延期或資金周轉。”他按下遙控器,屏幕切換為一段錄音波形,“是為了贖罪。”
錄音響起——是他父親陸明德在一次私人酒局上的醉語:“青禾這塊地,是我們和張書記一起‘養’了二十年的崽。扶貧?搬遷?都是幌子。真正值錢的,是下麵那兩百畝集體建設用地轉指標……隻要人搬走,地就空了,錢自然來。”
滿座嘩然。
“你瘋了!”一名董事拍案而起,“這是自毀前程!”
安保人員衝入大廳,直撲控製台。
可就在門被撞開的瞬間,另一側走廊燈光大亮,數名身穿監察製服的乾部列隊而入,領頭人亮出省紀委搜查令。
混亂中,陸承宇解下領帶,動作緩慢卻決絕。
他卷起襯衫袖口,露出右臂燒傷疤痕,又將衣領拉開,頸側那一道蜿蜒至鎖骨的焦黑印記赫然顯現。
“我曾以為財富來自能力。”他麵對不知何時出現的媒體鏡頭,聲音低沉卻清晰,“現在才知道,它沾著彆人的命。”
中午十二點,市看守所審訊預備室。
張正華接過獄警遞來的信封時,手還穩著。
可當他看清落款——兒子張睿,省城某律所實習律師——以及信中那句“父債子償,我不願背負一生汙名”時,臉色驟然灰敗如紙。
“我要見律師!”他猛地站起,掌心拍向呼叫鈴,聲音嘶裂,“現在!立刻!”
幾分鐘後,獄警回話:“張正華,你涉及新立案的故意殺人罪,根據規定,暫不開放會見。”
玻璃窗外,林晚秋靜靜佇立。
單向鏡映不出她的身影,卻將張正華每一寸表情儘收眼底。
真實之眼悄然運轉——他的額葉區域出現劇烈波動,呼吸頻率紊亂,瞳孔收縮異常,右手無意識摩挲左手腕內側舊疤……典型的長期偽裝者瀕臨崩塌的生理征兆。
她輕輕啟唇,聲如寒露墜葉:
“你裝睡了十年,可死者從未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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