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珩眼睛一亮,笑得甜甜的點頭:“嗯!”
從經紀公司出來,秦臻又去藥店買了些日常常用的藥。
她的事業剛起步,工作本就忙,家對她而言不過是個睡覺的地方。可現在多了個不方便出門的“小朋友”,家裡總得備些常用藥,何況今天林向珩的手和臉上都帶著傷。
白天在公司裡脾氣暴躁、不肯讓人靠近的人,此刻正乖乖坐在凳子上,仰著小臉,任由秦臻用棉簽給他臉上的傷口消毒。
秦臻從小長得漂亮,從小到大從不缺追求者。在她看來,男人的外貌也就那樣,總有看膩的一天。可林向珩這張臉,確實怎麼看都好看,也難怪被粉絲稱為“三百六十度無死角帥哥”。
想到這兒,秦臻不由自主地揚了揚唇。
林向珩見她突然笑,先是愣了一下,然後死死的牢牢盯著她,然後咽了下喉嚨。
秦臻察覺到他的動作,隨口問:“口渴了?”
林向珩輕輕搖頭:“沒有。”
秦臻垂眸,笑著追問:“盯著我看什麼?”
林向珩依舊沒移開目光,坦然道:“很久沒見了,想姐姐。”
秦臻被他的直白弄得一愣——他們確實隔了很久沒見麵。
秦臻一直覺得林向珩不喜歡自己,再加上他是公眾人物,所在的團又正當紅,最近幾個月更是天南地北地飛。
彆說沒空,就算有空,私下見麵若被狗仔拍到,也會給彼此惹來不少麻煩,所以兩人誰也沒主動提出要見麵。
她從沒想過,林向珩會頂著這張素來冷硬的臉,說想她。
在她的記憶裡,這張臉向來帶著疏離的冷意。從前哪怕過年過節,迫不得已在家見一麵,這張臉也從不對她笑,甚至連目光都不會在她身上停留。
秦臻沒忍住,又捏了捏眼前這張臉,收回思緒問:“還有哪裡受傷了?”
林向珩撇了撇嘴:“手疼。”
秦臻看了眼他的手腕:“不是已經處理過了嗎?”
林向珩握著拳頭抬到她麵前:“是手指關節疼。”
秦臻仔細一看,關節處確實有些紅腫,便問:“怎麼弄的?”
林向珩答得坦坦蕩蕩:“打人打的。”
秦臻無語:“你還好意思說?”
林向珩又撇了撇嘴,像個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告狀精”:“是他先惹我的。”
秦臻歎口氣,懶得跟小屁孩計較,把手裡的棉簽和碘伏塞到他手裡:“自己處理。”
林向珩鼓了鼓腮幫子,委屈巴巴地應了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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