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啥呢?”
沈國平脫下外衣,準備處理狼肉的時候,轉身看到趙悅正在上下打量自己,笑著問她。
“我在看你受沒受傷?你遇到了幾匹狼?”
趙悅說著,甚至還上手拽著沈國平,讓他轉一圈給自己看。
“我真的沒事。”沈國平被迫轉了一圈,讓趙悅看完,發現沒有受傷的地方,她才長出一口氣。
“也就是五匹狼,一個小狼群,我手裡的槍可是有十發子彈的,你也看到了,那狼頭上的子彈孔,我都是一槍爆頭,就算是再來五匹狼,我都不害怕。”
麵對沈國平的洋洋自得,趙悅白了他一眼,道:“你不害怕我害怕,這可是狼群,也不是孤狼,你要給家裡人著想,我們擔心你會遇到危險。”
“嗯嗯,我記住了,可是這狼是主動來找我的,我也不是去追它們的。”
沈國平把責任甩給已經被他扒了皮的狼身上,讓趙悅無言以對。
沒辦法,誰讓沈國平的話有道理呢。
“對了,正好你在這,一會兒你回去,拿一根狼腿回去。”
“哦,我知道了!”趙悅有點悶悶不樂。
沈國平見狀,笑著對她說道:“哎呀,這都是意外,你不用想那麼多,再說了,我上山這麼長時間,也就碰到三四回狼,這東西雖然山裡多,也沒那麼容易碰上,它們也聰明著呢,知道躲著手裡有槍的人。”
狼的嗅覺靈敏度跟狗差不多的,是人類的一千多倍,凡是見識過槍的狼,聞過火藥的味道後,再次聞到時,都會主動避開。
“會這樣麼?狼這麼聰明的?”趙悅從來都沒有上山打過獵,也沒有見過活的狼,自然對狼的習性沒有什麼了解。
她隻知道,狼一般都是成群結隊的出沒,一旦單人落入到狼群的包圍之中,多半是凶多吉少。
也就是沈國平不拿狼群當一回事,趙悅哪裡知道,自己的對象說話這麼有底氣,是因為有外掛在手。
“會的!不信你回去問問你哥,他當年不是總在山邊下套子麼?估計也碰到過狼。”
趙悅搖頭:“我哥沒跟我說過,他好像沒有遇到過狼!”
“不能吧?”沈國平在心裡想了一下,立刻道:“我估計,你哥是怕你擔心,所以才會這麼說的,你也知道,冬天山裡吃的東西少,狼是隨時都會下山的。”
沈國平嘴上跟趙悅嘮嗑,手上的動作卻絲毫不慢,正在快速的把狼肉分割成一塊一塊,然後用紙包好。
“你這,包上乾啥?放在冰窖裡不就行了嗎?”趙悅不理解。
“這狼肉咱們兩家也吃不完,狼腿給你家一個,還有一個送到水庫那邊,給關平,然後剩下的,我家留點肉,其他的肉,我打算給鄰居們。”
“哦,那我幫你吧!”
趙悅開始幫沈國平用紙包肉。沈國平則是專心的分肉。
十多分鐘後,沈國平和趙悅兩個人拎著好幾塊用紙包著的肉,走出門。
他們先是來到隔壁,村醫範家。
“大爺,大娘,這是我剛才上山打死的狼,給你們家送塊肉。”
“好,好,國平又上山了?”
正在準備做飯的範大夫,接過沈國平送來的狼肉,放在媳婦手裡,然後笑著跟沈國平嘮了兩句。
從範家離開,沈國平帶著趙悅來到東院的李家。
李景龍也在做飯,在東北,男人做飯的比較多,不是女人們不會做飯,而是通常來說,男人做飯更好吃,再說,這也是女人家庭地位的一種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