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那個問話的警察,看了一眼邊上記筆錄的警察問道:記完了嗎?
那個警察點點說道:記完了。
那個問話的警察拿過筆錄看了看,站起身朝我走了過來,把筆錄扔到我麵前說道:看仔細了,沒有問題就簽字。
我簡單看了兩眼,就那幾行字,拿起筆簽上了名字。
那個警察朝記筆錄的警察說道:小李,去把陸春鳴叫進來,讓他指認一下。
過了一會,陸春鳴和那個警察走了進來。
那個問詢的警察對陸春鳴問道:是他打的你嗎?
對,警察同誌,就是他。
那你們是想私自解決還是依法走程序啊?
警察同誌,我要求對他的不法行為進行嚴懲。
我是問你要不要調解?
不調解。
好吧,那我現在就派人送你到公安醫院做傷情鑒定。
我全程都沒有說話,而是鄙夷的看著陸春鳴。
那個問詢的警察朝那個小李警官說道:小李,你準備一下,一會帶他去驗傷。
那個小李帶著陸春鳴出去了。
問訊的警察關了監控,走到我身邊說道:我姓吳,你跟我走吧。
說完他打開審訊椅的擋板,把我帶出了審訊室,然後把我帶到了一個有雙層床的房間,回身對我說道:王誌成,我隻能先把你關在這裡了,你先在這待會吧。
我疑惑的看向他,然後問道:我不是應該被關在留置室裡嗎?
吳警官笑笑說道:我隻能告訴你,我和張總有交情。
我點點頭表示明白。
吳警官打開我的手銬說道:你先找個位置坐好,你認為舒服的位置。
我坐在了雙層床的下鋪。
吳警官走過來說道:還得委屈你一下。
說著就把我的左手和床頭的鐵管銬在了一起。銬上之後他就出去了。
我坐在床上,垂著頭坐著,剛開始我想著是誰報的警,是不是朱麗麗,後來我也不想了,因為我知道不可能是她報的。
我抬起頭看著左手腕上的手銬,閃閃的銀光,我開始陷入無儘的回憶當上,從認識朱麗麗開始回憶,剛開始回憶還是很清晰的,幾乎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個細節都能回憶的出來,後來我覺得這一切似乎都不太真實,甚至覺得我的記憶出現了偏差。
不知不覺我靠著鐵床的鐵管睡著了。
我也不知道我睡了多久,我隻聽見門鎖響,我瞬間睜開了眼睛,看著眼前的環境。吳警官的聲音把我拉回到現實中。
和吳警官一起進來的還有一個人,吳警官對著那人說道:這個就是。
那警察說道:王誌成,你跟我走。
我的手銬被解開了,我跟著那個人出去了,一出來我就看見陳景峰和朱美美站在走廊裡,兩人明顯是一夜沒怎麼合眼,我看了看走廊裡的電子鐘,現在是早上723。
我被帶到一個像會議室一樣的房間。陳景峰和朱美美也跟了進來。
會議室裡有兩個警察,加上我們三個,我們分兩邊坐好。
其中一個警察說道:王誌成,我們向你通報一下事情的處理結果,你如果不滿意有權向上級部門申請複議。
我點點頭說道:知道了。
經我們調查你在2012年6月16日晚7點36分,在xx酒店地下停車場對被害人陸春鳴進行毆打,導致被害人陸春鳴麵部及手臂腹部挫傷,經鑒定造成輕微傷。我所辦案民警依法對案件進行調查,案件事實清楚、情節較輕、被害人傷勢較輕,由於被害人陸春鳴不同意調解,現做出如下處罰:王誌成擾亂公共秩序及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你進行拘留7天處罰,並處罰金1000元。並賠償受害人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合計:壹萬貳仟叁佰元。
王誌成,你對這個處罰有什麼異議嗎?
我麵無表情的說道:沒有。
然後跟坐在邊上陳景峰說道:景峰,交錢吧。
陳景峰點點頭。
那個警察說道:好,那一會辦完手續,我們就將你帶到市拘留所關押,你還有什麼要說的,趕緊說吧。
我對朱美美說道:誰報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