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李煜也想過另一種可能。
信件後半段的混亂內容,或許也混雜了失血過多導致的幻覺?
他不得而知,也不想深究。
但是......
李煜緩緩將手中的信紙放下,那股從脊背升起的寒意,此刻已經轉為一種異常的冷靜。
恐懼是無用的情緒。
他深吸一口氣,在心裡告誡自己。
如那村漢一般的模樣,他似乎也曾聽過。
和那錦州左近的官驛內,涉水借宿的行商們,狀況頗有相似。
或許又是個巧合。
李煜想通此節。
腳步,隨之邁開。
劉德璋是出城巡農的縣丞。
那麼,代表他身份的官印,定然會封盒隨身攜帶。
此刻,那東西十有八九,就放在這官驛內的某處院子。
官印。
兩個字在他腦中閃過。
沉甸甸的。
一個小小的印璽,自然不能真的代表官身。
可擁有官印,卻是行使官身權力的佐證。
在這秩序崩壞的當下,誰又能真的查驗身份?
一個念頭轟然炸開。
李煜的思路豁然開朗。
撫遠縣丞劉德璋,死了嗎?
是的,他死了。
曾經的撫遠縣丞就真切的死在這裡,死的寂寂無名,無人知曉。
可他......
也許可以依舊‘活著’。
就活在文書裡,活在官印下。
成為一個符號,一個名義!
字跡?
不重要。
因為百姓大多本就不識字。
他們辨認不出筆跡的真偽,也無法考究文書的源頭。
曾經,少數的鄉紳,因此才掌握了地方的話語權。
可現在......
境況大為不同。
更何況,官府下發的文書副本,本就不是由縣丞親筆書寫。
那些文吏,那些刀筆小吏,才是真正執筆之人。
真正識得縣丞劉德璋的筆跡之人,更是少之又少。
百姓們真正認得的,還是那方方正正蓋下的朱紅印記!
縣丞的銅印並不大,僅有六七分寬,甚至還不足一寸。
其上隻會刻下‘撫遠縣縣丞印’六個字。
但是......
隻要有官印加蓋的文書,就是官府縣丞出具的權威政令。
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李煜隱隱有種預感,這或許在以後會派上些用場。
比如。
若是再入撫遠縣,這枚官印......
便是一把鑰匙。
一個拱衛縣丞的駐守武官,這條文書在名義上似乎就很合適。
即使露餡也無妨。
一個不存在的縣丞‘劉德璋’,隨時可以合情合理的再死一次。
妙!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