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方法自古有之,也沒什麼稀奇的。
編民造冊,便於治理。
一旦出了些苗頭,就能按冊索驥,省下很大的功夫。
這事兒,看似繁瑣,實則有差役與趙氏家仆為輔,趙鐘嶽隻需要動筆就好。
他隻要做好這項至關重要的工作,就是大功一件。
這擺明了,是一樁能迅速增加趙鐘嶽話語權的肥差。
“喏!學生必不負大人所托!”
趙鐘嶽起身,向李煜深深一禮,眼中的感激與決然並存。
知遇之恩,難以為報。
他是趙氏子,亦是李氏臣。
雖姓氏不同,卻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了。
這就是其父趙琅當初提醒的深意。
趙鐘嶽上了李氏的船,今後就無可避免地被人打上了標簽。
連帶著趙氏滿門,也成了他人眼中的李煜附庸。
幕僚什麼都好,就是綁定太深,會讓人缺乏退路。
......
最後,李煜看向在場為數不多的‘外人’,張承誌和孟季常。
有時候,就連說話的順序,都暗藏著親疏遠近。
這就是為官啊!
個人之喜厭,遠沒有實際利益重要。
“張大人,”李煜不改稱呼,同樣是種態度。
“趁著當下空閒,你先派人著手收集些馬糞、牛糞。”
“曬乾之後,再找醫師兌些硝粉、石硫黃,留待他日備用。”
李煜說的材料,張承誌確實是聽懂了。
狼煙嘛,當兵的都能懂個七八分。
可他仍有一問不明。
“大人,恕在下孤陋寡聞,不知這硝粉是何物?”
張承誌不是故意找茬,他是真不知道。
李煜微怔,旋即反應過來,解釋道,“倒是我疏忽了。”
“硝粉就是樸消。”
“硝石是我私下給它起的名字,日子久了,就習慣了,一時也改不過來。”
張承誌頓時恍然。
樸硝還是硝石,這不重要。
重要的是,李煜認為它該叫什麼!
他抱拳揖禮,領下軍令,“喏,請大人放心,卑職回去就著手安排,刮硝製煙!”
李煜管樸消叫硝石,張承誌便有樣學樣。
正如當初‘屍鬼’一詞傳入撫遠城中,有些微妙的變化,就是因此而生。
狼煙一事,說大也大,說小也小。
張承誌卻覺得,這差事真的很適合他來乾。
鏟糞刮硝,意味著李煜得劃撥一部分不堪戰陣的新兵給他調用。
總不可能讓他自個兒動手,自力更生罷?
同為百戶,李煜在麵子上,一直以來做的還是很好看的。
張承誌不管怎麼說,也仍然擁有一定的‘兵權’。
同為武官,他該知道。
這不大不小的‘兵權’,就代表了李煜的態度,也是暗許給他的安身立命之本。
依照當下默契而言,他將來既不會遭受排擠,淪為失權的邊緣人物。
而且眼下,張承誌也不至於無所事事,徒落人以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