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舞台演唱的歌曲,有些是不需要經過授權的。
但未發表的作品除外。
張美亞要演唱的這首歌屬於是【騎在銀龍背上】的東古版本。
還未對外發表,所以她想要演唱,即便是在國慶彙演的舞台之上,那也是需要得到創作人的授權。
這一點天河娛樂那麼大的公司不可能不知道。
而且,當初審核組的人在篩選參演作品時,也不可能忽略這個問題。
也就是說,張美亞手中,應該有這首歌的授權文件。
而且是正規的文件。
餘少華那句話問出後,包括李凡在內,其實已經都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如果張美亞的授權書李凡這個創作人並不知曉,那她又是從哪裡來的正規授權文件。
答案隻剩一個。
【金牌創作人】節目組。
“餘導,我打個電話。”
李凡打算給洪慎去個電話問一下情況。
這種繞過他給彆人授權的行為,洪慎不可能做,也不會去做。
先不說這樣做等於在砸節目的口碑,這事一旦曝光,以後哪個創作人敢來參加他的節目。
就說,洪慎是知道他交給節目組代為管理的版權中,並不包含翻唱權。
也就是說,即便張美亞手裡有節目組的授權書,她依然唱不了【最初的夢想】這首歌。
因為,這首歌在眼下,完全就是屬於對【騎在銀龍背上】重新填詞的翻唱版本。
“你說什麼?”
聽到電話那頭李凡的話後,洪慎頓時被驚出了一身冷汗。
“你要相信,這絕對不可能是我做的,我沒理由這樣做,也不會這樣做……”
“洪哥,我給你打這個電話,不是向你興師問罪的,而是讓你解決問題的。”
李凡打斷了洪慎的話。
“授權書肯定是得你簽字了,以天河娛樂的體量,如果授權書是偽造的,他們不可能敢把這首歌往國慶舞台上放的。
他們並不知道我交給節目組代為管理的版權並不包括翻唱權,還以為有了授權書,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不可否認,張美亞確實契合這首歌,一切順利的話,這一次國慶舞台的演唱,怕是能夠讓她更進一步。
但現在,作品問題不解決,就算個人與環境多麼優秀,他們也達不到想要的目的。
所以,她唱與不唱,結果已經注定。
她,包括她背後的天河娛樂,我想對付他們,隻需申請一下版權鑒定就足夠。
可你那邊的人不挖出來,你能保證以後不會再有這種問題出現嗎?”
“我明白了,放心,不管是誰在背後給他們提供幫助,我會親自將他抓出來,給你一個交代的。”
幕後黑手,其實一點都不難猜。
隻要想想,洪慎的節目黃了,對誰最有益,誰的嫌疑便是最大的。
有這樣一個假想目標存在,再從結果往前推測。
在與他有關聯的事件裡,能有哪些會導致眼前的局麵,也就容易鎖定了。
要是授權內容真的一點問題都沒有,這次事件的替罪羔羊隻可能是洪慎一個。
畢竟簽字的是他,而不是彆人。
但現在,明擺著洪慎知道李凡的翻唱權不在他們手裡,怎麼可能會去簽署一份翻唱版權的授權書?
想把他推出來做替罪羔羊都說不通。
所以,這件事要有人出來負責,已經不可能會是他了。
那個自以為即便被發現,也不能牽扯他出來的幕後之人,這一次,栽定了。
洪慎怕也會因禍得福,借此扳倒一座阻擋在他升職之路上的大山。
當然,這個前提是,李凡不會借此,把事情鬨得更大。
說到底,洪慎雖也是無辜躺槍,但他確實差點釀成了大錯。
李凡不追究,那是情分。
追究,也是正常的。
但從他打的這一通電話來看,他給洪慎送去的,是情分。
而這個人情,可太大了。
之前兩人的關係,可能隻算泛泛之交。
但經過這次事件,李凡對他,說是有再造之恩都不為過。
不僅保住了節目,保住了他的名聲,還送了他一條康莊大道。
掛斷了和洪慎的電話,李凡才看向餘少華道:“餘導,她的節目能撤嗎?”
不到正式節目清單公布出來,任何一個節目都有可能被剔除出局。
隻不過,到了聯排的節目,也有背負著特殊使命的,那樣的節目是不能撤的。
就像他的四首和平歌曲。
【最初的夢想】是一首勵誌歌,又是由他創作。
所以不排除在前邊的彩排中,會被導演組看上,並賦予它特殊的使命。
對張美亞的處理,後續肯定是要追究責任的,她這種偷歌行為,已經葬送了她的演藝生涯。
甚至她背後的公司,縱容包庇她的這個行為,也會遭受嚴厲的處罰。
甚至會坐不穩東古五大娛樂公司之一的位置。
不過,那都是後邊的事情。
眼下,要不要讓她把這首歌唱出來,還得看能不能將她的節目撤掉。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
“她的授權真的有問題?”餘少華的眉頭緊緊地皺到了一起。
而聽到他這句話,李凡已經明白,張美亞的節目確實被賦予了特殊使命了。
不然,餘少華也不會反複確認這個問題了。
版權沒問題的話,那麼讓她繼續唱就不會有什麼關係,至於她與【金牌創作人】節目組,與李凡之間有什麼糾葛。
那是他們之間的問題,並不會影響國慶彙演。
這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