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班上的進度擺在那兒,他想往前多學些內容,也隻能耐著性子等。
可他哪是個能閒得住的性子?便把心思放在了彆的地方——練字。
說起來,這練字可真是陳耀祖的一塊心病。
上輩子他臨過不少帖,一手鋼筆字寫得風骨俊朗,怎麼到了這輩子,這手就跟不是自己的似的?
握著毛筆,手腕總也穩不住,筆尖在紙上歪歪扭扭,好好一個字,寫著寫著就沒了形。
筆畫要麼糊成一團,要麼細得像根線,到最後,活脫脫一條醜兮兮的毛毛蟲爬在紙上。
他還記得第一次把字拿給徐夫子看時,夫子那表情,複雜得像是打翻了五味瓶。
眉頭皺著,眼神裡帶著幾分惋惜,又有幾分不解,仿佛在說:
“這麼個讀書的好苗子,怎麼字寫得這般潦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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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耀祖當時臉就紅透了,低著頭不敢看夫子。
徐夫子歎了口氣,語重心長地說:“耀祖啊,字是讀書人的臉麵。就算你學問再好,到了科舉場上,考官見了這字,怕是連細看內容的心思都沒了。
這段時日,你彆的先放放,務必把字練好,不求風骨天成,起碼要工整順眼,讓人看著舒心。”
這話像塊石頭壓在陳耀祖心上,他這輩子還沒在讀書上栽過跟頭,偏這手字成了短板。
明明徐夫子教的控筆要領、筆觸輕重他都記在心裡,可一落筆,手就不聽使喚,仿佛有了自己的主意。
他急得抓耳撓腮,試過用更大力氣握筆,結果字更歪了;
試過慢慢寫,卻又把筆畫寫得僵硬死板。
挫敗感像潮水似的湧來,有時練著練著,他都想把毛筆扔了。
這一切,都被王富貴看在眼裡。
王富貴算是陳耀祖在書院裡最好的朋友了。
陳耀祖的性格,還不錯,在班裡人緣也可以。
更彆提自己在學習上麵表現的天賦,不少人都願意跟他做朋友。
可其他人陳耀祖都覺得不是那麼對味,所以隻是淡淡之交。
而能跟王富貴玩到一起,是陳耀祖都沒有想到的。
畢竟他與對方家境上麵就是天差地彆,本以為兩人的習性,也是南轅北轍。
一開始,陳耀祖的好心發作,幫襯了對方幾次?
卻不想也是被對方給賴上了。
而在與王富貴相處之後才知道對方雖然有一身的少爺脾氣,可除了自理能力差一些。
脾氣大了一點,但心思卻格外細膩。
性格更是坦坦蕩蕩,沒有什麼歪心思。
有時候,說話還是做事都唯恐傷害到他這個窮人自尊心。
不過陳耀祖可沒有這種東西。
所以說王富貴心思細膩,人雖然看起來憨憨的,但心裡看事格外清楚。
一般,陳耀祖覺得自己占了對方便宜之後,王富貴總是能從他身上找回一些便宜回去。
讓陳耀祖的心裡舒服不少,所以,人隻有在相處當中才知道,到底值不值得交往?
而王富貴,也是個奇人,畢竟他的身份和家世背景擺在那裡。
捧他的人也不少,想要跟他做朋友的更是不在少數。
可這家夥對其他人總是淡淡的,唯獨對陳耀祖親厚的緊。
讓有些同窗私下裡沒少念叨,陳耀祖這個窮小子竟然不知道用了什麼辦法,搭上了人家小少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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