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出錢我不管,想讓我養野種,就要三十,我相信他們舍得出這個錢。”
潘忠抽了兩口煙,“為什麼大張旗鼓把孩子送過來?不想養晚上找個地方扔了不就完事了,扔福利院也行啊。”
“爸,這恰恰說明王春桃知道孩子的親爹是誰,這場戲是演給那個親爹看的。我猜那個男人的身份不低,當初王春桃眼光那麼高,一般男人可入不了她的眼。”
“你是說,王家留下這孩子,日後拿他跟孩子的親爹交換東西。”
潘良酉從潘忠的煙盒裡拿出一根煙,夾在鼻子下麵聞了聞,“都說王春桃以前很風騷,到處跟男人睡,我卻覺得她不是隨便的人。”
史蓮冷哼著,“她不隨便能揣著肚子跟你相親?餘煉鐵才跟她結婚半年多,孩子生下來了?”
“媽,我的意思王春桃不是到處睡男人的,她肯定有固定的伴侶,因為她是一個有野心的女人。可惜沒本事,她就靠身體交換利益,沒想到竟然有了種,對方肯定不會承認,王春桃竟然就這麼默認了,你不覺得奇怪?”
“你是說……她找的是有婦之夫。”
“或許是兩個,三個?總之絕不是單身未婚的,不然的話她挺著肚子也能嫁進去。如果那個男人沒兒子呢?王春桃手裡拿著這張王牌,要錢要物,什麼要不到?”
潘忠眼神一亮,“能讓王春桃不敢得罪的人家至少是處級,給對方生了兒子,不能當正室,也能要到好處。所以你等著王春桃找你談判,讓你頂著婚前跟他亂搞的汙名,撫養孩子。”
“主要是能否出得起價。”
“那男的要真有本事,咋不要五十呢?”
“媽,五十的話人家可以找彆人養,憑什麼托付給我。”
“你說這會不會是王科長想到的辦法,憑王春桃的腦子乾不出這麼有計劃的事兒。”
潘良酉叼著煙,扔掉腿上的鞋底,向後一靠,“總之,這錢我要定了。”
史蓮眼珠轉動起來,“你這身體能照顧孩子?最後還不是我來照顧。”
“我出名,您出力,媽,咱倆半兒劈怎麼樣?”半兒劈平分)
“行!現在請個洗衣做飯的還不到十塊錢呢。”
“媽,您是個敞亮人,今晚燉個酸菜肥肉吧,饞了。”
潘忠點點頭,史蓮笑著說:“好,給我大兒子燉肉吃。”
——
初八,來了一位公安同誌,親手把調令公函批條交到萬善手裡,簽字後接收。
上麵讓萬善明日拿個人資料到省廳人事處報到,他的工作關係已經從江城皮鞋廠調到鬆省公安廳。
萬善到後院東屋溜達一圈,結婚的雙人床、大衣櫃、茶幾、沙發、五鬥櫥、寫字台、高低櫃、床頭櫃,加上書房的有九十多條腿。
電視機、縫紉機、電風扇、手表、自行車,差不多齊備。
今天還是後世的情人節呢,想到這裡,萬善騎車去找賀棠。
上輩子七十歲也沒這麼浪漫,重生年輕了還有點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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