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後,正是七月初一,乃大朝會。
滿朝文武肅立,經曆了前幾日的驚濤駭浪,無人再敢輕易出聲。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於禦座之上,等待著孔府案與哭廟案的,最終裁決!
崇禎並未讓他們久等,目光掃過丹墀之下,聲音平靜中帶著自信:“王伴伴,傳旨。”
一套宣讀聖旨的流程走完,王承恩手捧聖旨,清了清嗓子道:“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茲有孔家北宗,衍聖公孔胤植,不思報國反成蠹蟲。著,革去衍聖公之爵位!”
“然,朕念其祖上之餘蔭,保留其‘翰林院五經博士’虛銜,終身不得離開曲阜孔廟內。”
“孔府北宗所有祀田、除祖宅祭田十頃外,一並抄沒充入商業部。”
“用以撫恤前線將士、賑濟天下災民。衍聖公爵位,歸還孔家嫡係,南宗孔家孔貞運。”
“北宗孔家以違法手段,侵占民田逼死人命等罪,證據確鑿依《大明律》論處。”
“家族存銀分文不取,但需十倍償於苦主,與北宗孔家有冤者,限期通報曲阜錦衣衛。”
“其餘涉案人等,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會審,依法嚴懲絕不姑息!”
此旨一出,等於徹底斬斷了,北宗孔府的經濟命脈,與其在朝廷的政治影響力。
崇禎也算善意,還特意為北宗孔家,保留了五經博士的空銜,算是給了個體麵收場。
饒是如此,諸位大臣依然感覺,處置嚴厲令人心生寒意。
但是,崇禎從頭到尾,並未抹黑暗操,皆是按《大明律》依法處置,又讓人無可指摘。
崇禎聲音驟然轉冷道:“至於哭廟一案!首惡,係孔府管事孔二。”
“其煽動學子對抗國法,判處其斬立決,首級傳示山東各州府,並懸城示警!”
“涉案學子雖受人蠱惑,但其心可誅叛罰沒其功名,三代不得科舉。”
“將罪犯編入工程營,修築河堤三年以儆效尤!望其能親身體驗,民之疾苦國之艱難!”
對學子的處置,更是體現了崇禎的手段,又展示其菩薩心腸的一麵,至少未判死刑!
既嚴厲懲罰,又給了他們一條深入民間、改造思想的出路,並非將之一味抹殺。
“另外,傳旨南宗孔貞運,承襲衍聖公爵位。望恪守祖訓潛心治學,當為讀書人表率!”
最終裁決塵埃落定,沒有咆哮、爭辯,隻有冰冷的依法行事,與無可動搖的皇權意誌。
次日,《京報》頭版特刊,以空前篇幅刊載了此案全程。
標題赫然寫道:《皇明昭昭,國法如山——北宗孔案塵埃落定,陛下明斷彰顯至公》
報道詳儘羅列了,北宗孔府的罪證:田畝數據、租銀賬目、苦主訴狀、管事供詞……
樁樁件件鐵證如山,並刊載了皇帝最終聖裁,以及對此案釋意的“本報評論員文章”。
文章末尾,一段加粗的文字,如同驚世警鐘,敲在每一個讀者心上:
“本報奉旨堪行天下,專議國政與民間時事,受《大明律》保護。”
“自此,凡大明兩京一十三省,政令通達之處,皆可見《京報》及各省官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