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進谘詢室的老師傅名叫李大國,在臨河街經營“李記汽修”已經十五個年頭。他粗糙的手掌因為激動而微微顫抖,幾乎握不住林曉遞過來的水杯。
“十幾年啊!我在這條街從學徒乾到有了自己的店,街坊鄰居都認我這兒!”李大國聲音哽咽,眼圈發紅,“我跟老房東簽的五年合同,白紙黑字,還有兩年才到期!年前老房東說家裡急用錢,要把房子賣了,我還替他著急,誰知道…誰知道這轉頭就把我賣了啊!”
餘年示意他慢慢說,同時快速提取關鍵信息:“李師傅,您和老房東的合同,關於房東賣房有沒有特彆約定?您有沒有書麵的優先購買權聲明?新房東您見過嗎?他有沒有書麵的通知給您?”
“合同…合同就是街上打印店打的那種,沒說賣房的事啊!優先購買權?啥意思?我哪有錢買這鋪子!”李大國一臉茫然,“新房東姓錢,派了個光頭帶著幾個壯漢來的,凶神惡煞,就扔下一句話,‘一個月滾蛋’,彆的啥也沒有!”
林曉在一旁記錄,眉頭越皺越緊。她憑借法律常識,立刻想到《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明確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她忍不住插話:“李師傅,法律是保護您的!租賃合同沒到期,新房東沒權利趕您走!”
李大國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連連點頭:“對對對!我也聽人說過這個理兒!可那幫人根本不講理啊!他們昨天又來,把我放在門口的幾個輪胎都劃破了,還威脅說再不搬,下次就不是劃輪胎了!”
威脅、破壞財產…情況比單純的合同糾紛要複雜和惡劣。餘年眼神沉靜,沒有被李大國的情緒帶偏,也沒有像林曉那樣過早下判斷。他深知,法律原則在現實中往往會遭遇各種“特殊情況”的挑戰。
“李師傅,您彆急,法律是您最堅實的後盾。”餘年先安撫住他的情緒,然後條分縷析,“首先,‘買賣不破租賃’原則適用有一個重要前提,就是您在老房東賣房之前,已經合法占用了這個店鋪,並且租賃合同真實有效。您需要把合同原件、這些年的租金轉賬記錄、水電費繳納單、甚至街坊鄰居能證明您一直在此經營的證言,都找出來,這些都是關鍵證據。”
李大力連連點頭,仿佛找到了主心骨。
“其次,”餘年話鋒一轉,點出了潛在的巨大風險,“您需要立刻搞清楚,老房東賣房時,是否已經將存在長期租約的情況明確告知了新房東。如果新房東聲稱不知情,並且他是善意即確實不知情)、支付了合理對價購買的,雖然原則上仍然不能打破租賃,但在司法實踐中可能會產生更複雜的爭議。而且,您提到的新房東手段激烈,我們不僅要準備民事官司,還要防範對方可能涉及的治安甚至刑事責任。”
這番話,像一盆冷水,讓剛才還有些激動的林曉冷靜了下來。她發現,自己隻想到了法律條文,卻忽略了現實執行中的人心險惡和程序複雜。麵對可能存在的“善意第三人”以及對方不按常理出牌的暴力威脅,她一時竟有些束手無策,不知道該如何下手,隻能看向餘年。
餘年感受到了林曉的目光,也看到了李大國眼中的期盼與恐懼交織的複雜情緒。他站起身,走到窗前,看著樓下熙攘的街道,腦海中迅速權衡。
這個案子,表麵是法律條文的適用,內裡卻是新舊產權人之間的利益博弈,以及底層經營者麵對強勢資本時的無助。它考驗的不僅是法律知識,更是應對複雜局麵、平衡情、理、法的綜合能力。
他轉過身,目光重新變得堅定而沉穩:“李師傅,這個案子我們接了。接下來,我們分兩步走。”
“第一步,固證與防禦。林曉,你協助李師傅,立刻係統性地收集整理所有書麵證據和證人證言清單。同時,以律師函的形式正式告知新房東錢先生,明確我方租賃合同的合法有效性,要求其立即停止一切乾擾經營和威脅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這份函件要同步發送給街道辦、轄區派出所備案,形成外部監督壓力。”
“第二步,調查與反擊。我們需要儘快摸清這個新房東錢先生的背景,他購買這個鋪麵的真實目的,以及他與老房東之間交易的細節。尤其是,老房東是否履行了告知義務。老周……”餘年說到這裡,頓了一下,想起老周正在處理其他事務,便改口道,“這方麵我來想辦法。另外,對方如果繼續采取非法手段,我們不僅要報警,還要考慮通過媒體適度曝光,施加輿論壓力。”
清晰的步驟,周全的考慮,不僅讓李大國吃了定心丸,也讓林曉眼前一亮,找到了努力的方向。她剛才的茫然無措被具體的任務驅散,立刻投入到協助李大國的證據整理工作中去。
餘年看著他們,知道這又將是一場硬仗。“買賣不破租賃”這短短五個字背後,是利益的碰撞、人心的較量,更是對法律能否在現實中真正成為弱者盔甲的一次嚴峻考驗。他深吸一口氣,準備迎接這場來自市井煙火的、新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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