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校方的初次會麵,正如餘年所料,充滿了推諉和試探。校長和德育主任態度客氣,但言語間傾向於將事件定性為“學生間過火的玩笑”和“溝通不暢”。
“餘律師,我們非常重視您反映的情況。”校長扶了扶眼鏡,“但事情需要調查,不能隻聽一麵之詞。現在的孩子心理脆弱,也許有些誤會……”
“誤會?”餘年平靜地打斷,將林曉準備好的材料再次向前推了推,“校長,這是受害者林小斌在心理谘詢師初步訪談下的記錄備注:已提前聯係並完成),顯示其存在明顯的焦慮、抑鬱症狀及創傷後應激反應ptsd)傾向。這是三甲醫院出具的傷情鑒定,明確為軟組織挫傷,符合外力擊打特征。這是他自己手寫的、描述被長期勒索、毆打和恐嚇的紙條。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學校有義務‘建立學生欺淩防控工作製度’,並對欺淩行為‘立即製止’,並通知雙方家長參與處理。我們現在是在協助校方履行這項法定義務。”
他精準引用法律條文,將“霸淩”而非“玩笑”的概念牢牢釘在會議桌上。“如果校方認為內部調查程序需要時間,我們可以理解。但同時,我們會依法向區教育局紀檢監察室和基礎教育科同步提交這份材料副本,並保留因校方未能有效履行管理保護職責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條,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未儘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事訴訟”和“侵權責任”這幾個字,讓校領導們的臉色徹底嚴肅起來。他們不怕家長鬨,但怕這種程序嚴謹、法律依據充分的專業追究,這直接關係到學校的考評和領導的烏紗帽。
“餘律師,請彆誤會,我們絕對會嚴肅處理!”校長立刻表態,“我們馬上成立調查組,今天之內就找涉及的學生談話!”
“很好。”餘年點頭,“為確保調查的客觀公正,我要求談話過程有全程錄音,並且,我的助理林曉,作為受害者家屬代表,需要在場旁觀。同時,根據《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第二十條,學校應當‘受理關於學生欺淩的舉報和控告’。我們現在正式提交舉報,並要求在法定時限內得到書麵處理結果告知。”
他的每一步都緊扣法律法規,將校方可能敷衍的空間壓縮到最小。校方被迫進入了餘年設定的專業和程序軌道。
然而,真正的硬仗在於麵對施暴者的家長。
次日下午,在學校安排的調解室裡,趙鵬的父親趙老板果然如預料般強勢。他身材微胖,戴著金表,一進門就大大咧咧地坐下,斜睨了餘年一眼。
“我說律師,小孩子打打鬨鬨不是很正常嗎?誰小時候沒打過架?我看就是那個林小斌自己太慫,不合群!我兒子我還不知道?平時在家乖得很!”他揮舞著手臂,唾沫橫飛。
另外兩名家長,張科長和李師傅,則顯得忐忑一些,但也在觀察風向。
餘年沒有與他爭辯,而是直接播放了一段音頻。那是小斌在相對放鬆狀態下,描述趙鵬等人如何將他堵在廁所隔間,逼他下跪,並搶走他飯錢的錄音已做聲音處理)。男孩聲音裡的恐懼和絕望,清晰地傳遞出來。
趙老板臉色一變,猛地一拍桌子:“偷錄?這能當證據嗎?你這是侵犯隱私!”
“這是在私人場所,為保護受害者權益,在其法定監護人知情同意下進行的記錄,內容關乎重大人身權益,其證據效力,法庭自會裁量。”餘年冷靜地回應,“此外,我們已正式向公安機關報案,並提交了現有證據。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隨意毆打、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構成尋釁滋事罪。雖因嫌疑人未滿十六周歲可能不予刑事處罰,但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和訓誡記錄,將永久留存。”
聽到“報案”和“尋釁滋事”,張科長和李師傅明顯慌了神。
“餘律師,沒那麼嚴重吧?孩子們知道錯了……”李師傅急忙說道。
“知道錯,體現在行動上,而不是言語上。”餘年目光掃過三人,“目前,我們暫未接受調解。是否諒解,取決於以下幾點是否得到完全履行:
第一,三名施暴者必須在學校德育主任、班主任、雙方家長及我們在場的情況下,向林小斌進行正式、公開的當麵道歉,並手寫保證書,承諾永不再犯。
第二,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涉及毆打他人和恐嚇,即便不予執行拘留,也需要接受公安機關的詢問和訓誡。這筆記錄,會是他們人生中的一個重要警示。
第三,關於民事賠償。包括已發生的醫療費、後續必要的心理谘詢與治療費根據三甲醫院預估,至少需要一年期乾預),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乾問題的解釋》,綜合考慮侵權情節、損害後果及本地生活水平,我們提出的總額是人民幣八萬元。這筆錢,由三方家長按責任主次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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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萬?!你怎麼不去搶!”趙老板再次跳了起來。
“趙先生,”餘年的聲音冷了下來,“這不僅僅是賠償,是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讓他們和你們這些監護人真正記住這個教訓。如果無法達成和解,我們將堅持走法律程序。屆時,法院判決的金額未必會比這個低,而你們的子女,將正式背負法律認定的霸淩者身份。這個標簽,對於他們未來的升學、就業,會產生何種影響,你們可以自行評估。”
他停頓了一下,看向趙老板,語氣變得意味深長:“此外,趙總,聽說‘鵬程建材’正在積極爭取成為‘鼎峰建設’的合格供應商。鼎峰的王董事長,對於商業夥伴的社會責任感和家庭教養,向來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的。如果在這個節骨眼上,令郎的霸淩行為通過法律途徑被正式確認,甚至被媒體關注……不知道王總那邊,會作何感想?”
這才是真正的殺手鐧。餘年之前讓老周做的背景調查,在此刻發揮了關鍵作用。他精準地擊中了趙老板最核心的商業利益。
趙老板的臉瞬間失去了血色,張著嘴,再也說不出話來。他可以用耍橫來對待學校和對方家長,但他無法承受商業合作崩塌的風險。
局麵被徹底扭轉。
在強大的法律、心理和現實利益的多重壓力下,三家家長最終被迫接受了餘年的全部條件。道歉儀式在校方安排下嚴肅進行,趙鵬等三人在鐵證和壓力麵前,再也囂張不起來,低著頭念完了道歉信。賠償款也很快到位。
案件看似圓滿解決。林曉和小斌一家對餘年感激涕零。
但走出學校時,餘年臉上並無多少喜色。他對身旁的林曉說:“你看,解決一個問題,往往需要動用問題本身之外的力量。法律的、心理的、甚至商業的。如果我們隻是單純寄希望於校規或者對方的良心,結果可能截然不同。”
林曉若有所思:“我明白了,餘老師。專業、策略和力量,缺一不可。”
“嗯。”餘年望向遠處操場上奔跑的學生,語氣低沉,“我們幫小斌討回了公道。但這座校園裡,還有多少‘小斌’在沉默?我們又能精準地找到多少個‘趙老板’的軟肋呢?”
這場戰鬥,他贏了,贏得漂亮且專業。但他感受到的,不是喜悅,而是一種更深沉的無力感。個體的抗爭,終究難以撼動滋生問題的土壤。他的“雷霆手段”,可以劈開一片烏雲,但陽光能否持續照耀,仍是未知數。
校園霸淩案的結束,並非一個句號,而是在餘年心中,畫下了一個關於力量、規則與局限的沉重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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