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把潘月明拿下了。
當然,也不是整個拿下了。
但是吧,基本上也和都拿下也差不多。
算了,不順口溜了。
沒簽合同,簽多少年也沒定,分成也是,總之,很多還沒談好。
但意向是確認了。
當然,潘月明也說了,不能扔下他的經紀人...
但是這好辦,濮倫很快就想明白了,其實這就是隻簽影視約。
有些名氣,或者知名藝人都這麼簽,雖然不常見,但也不少。
而且過些年,還會出現兩家公司一起負責同一位藝人。
就是一個負責商務約,一個負責影視約。
而這種,俞良和濮倫商量的時候預想過這種情況,他們是同意的,因為之前說了,潘月明這種情況,代言什麼的,基本上彆想了,至少這幾年彆想,那麼唯一能賺錢的,就是片酬。
而且也會說過很多次了,他們不用費太大的功夫去捧。
同時簽約代價也小。
首先,因為潘月明是有名的,他們有資源,以他們手中的電影資源。
當然,前期肯定賺不了多少,但是兩三年後可就是豐收的時候。
其次,之前也說了,就對方這情況,也不會提什麼要求,而且在年份上,也可以多爭取多簽幾年。
俞良得知後,是滿意的,雖然不是簽經紀約,但影視約也非常不錯了。
但也不可能直接談,雙方其實都沒太準備好,所以兩天後,又開始了談判。
這次俞良還是沒有參與。
但是他拜托了龐莉唯這姐,這可是專業的,於是乎,對方代表俞良“參戰”。
而談判的結果喜人,畢竟他們才是強勢的一方。
最後結果是,簽約良圖娛樂六年影視約。
其實吧,俞良是想簽十年的,也讓濮倫和龐莉唯在談判中提了。
但是吧,潘月明再怎麼樣,那也是知名藝人,不可能簽約那麼長時間,而且簽約六年,已經是很久了。
不過俞良也能接受,因為在這段時間,也就是20132019年,正好趕上演員片酬大爆發,而且到期的時候,也正好趕上“那時候”。
那時候,劇組停擺,而且因為審核收緊,基本上劇組越來越少,演員片酬也開始降低。
這就是先知先覺的好處。
隨後就是分成,因為潘月明現在的情況,找劇組,基本上就是俞良一方給他們找,所以直接五五分成。
雖然陳芝希有點意見,但潘月明答應了。
其實潘月明不缺錢,人家成名多少年了,不然他現在不拍戲都能退休了,不說勞斯萊斯湯臣一品,但是富足一生完全沒問題。
人到了一定地步,實現個人價值,是高於賺錢的。
潘月明就是這種人。
至於91、82分成彆想了,還是那句話,潘月明再拉,那也是知名藝人,所以五五開已經很高了。
而且,他們也得讓利,表示以後視情況,可以改變分成結構。
不過這也是基本的,畢竟你就算簽約新人,如果成名了,那也得在分成讓步。
這兩個最主要的談好了,後麵就是待遇,比如每年幫潘月明找劇組,還要保證番位。
不過在這方麵,卻沒有明確寫在合同裡。
這是俞良要求的,雖說肯定會幫對方找劇組,但是俞良不喜歡硬性要求,不然容易太被動。
所以濮倫向潘月明和陳芝希表示,會儘量幫潘月明聯係,但是就現在的情況,誰也說不準。
反正潘月明是理解,也信任俞良他們,所以直接答應了。
最後,還是陳芝希擔任潘月明經紀人,濮倫和其對接。
雙方也不磨嘰,直接在公司打印了合同,潘月明連律師都沒請,直接簽了。
順帶著把演員合同都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