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俞良他們雖然確定了糖嫣,但也不是馬上就能簽約的,還有很多細節需要洽談。
比如片酬問題。
要知道電視劇片酬不是簡單地按集數計算,而是要根據有效戲份時長來算的,無論是男女主角,還是配角,都是如此。
而糖嫣的有效集數,經過他們統計,兩個版本的劇本加起來,糖嫣的有效集數約為29集。
或者說,是二十九集半。
而關於按有效集數計算片酬這一點,其實也沒什麼爭議,首先有效時間這一塊,行業規則就是如此,而且劇本裡也很清楚,你藝人那也可以算,所以不存在糊弄人的情況。
即便後期剪輯有所刪減,也是按劇本拍攝的量來計算,總之一切以劇本為主。
俞良也大方,四舍五入直接給糖嫣算成30集。
除了片酬,還要洽談糖嫣的住宿標準、待遇要求等細節。
這都很正常,每個藝人都會提出這些要求。
而談判進展相當順利。
因為糖嫣本來就很想接這個角色,同時俞良團隊也沒有坑人,片酬計算方式公開透明,沒有壓價行為,不存在忽悠的情況。
再加上俞良提供的各項待遇都很到位,而且拍攝主場地定在魔都,糖嫣正好就是魔都的。
所以在各方麵條件都談妥的情況下,糖嫣拿下了《何以笙簫默》中趙默笙一角。
總片酬定為1200萬元。
就等擬定正式合同,然後簽約了。
當然,其實女主角能談得這麼順利,除了上述原因外,還得益於俞良之前的小計謀用對了。
主動找上門和被動等待,結果確實不一樣。
俗話說上趕著不是買賣,主動一方難免要放低姿態。
說實在的,如果這次是俞良主動去找糖嫣,即便女演員片酬不會太高,但是吧,現在都漲價了,所以這1200萬也絕對打不住。
至少還要再漲一成。
這也是為什麼俞良直接給糖嫣算30集。
反正是省錢了。
那麼話又說回來,俞良這次為什麼如此精打細算呢?
畢竟拍攝資金都是樂視出的,不是他的錢。
原因很簡單。
俞良是個深明大義的人。
為了劇組的整體利益,他願意自己的“利益”。
所以他計劃等整部劇拍攝完成後,看看還剩多少錢,就全部收入自己囊中。
咳咳,好吧,不裝了。
龐莉唯經過這幾天的核算,預估除了俞良之外的演員片酬加上拍攝成本,最後應該能剩下2000多萬。
到時候隻要操作得當,把這些剩餘資金都算進他的片酬裡,和開拍前簽合同的效果是一樣的。
樂視絕對不會追究。
主要賈總雖然日後出了事兒,但現在確實大氣,或者說不是自己的錢不心疼。
既然錢已經撥出來了,他們就沒指望能剩下。
這是默契。
反正呢,俞良覺得自己的這種奉獻精神非常偉大。
當然,他也沒忘記繼續向樂視要錢。
和糖嫣談妥後,第二天他就去了樂視,直接找影業總裁張昭洽談。
這次他沒有越級找賈躍亭,上次因為祝緒丹的事直接找了賈總,已經越過了張昭,再這麼乾就不合適了。
當然,事出也有因,要演員這事兒,還是女演員,懂的都懂,所以他也隻能直接找賈躍庭。
而有關於項目,那他找張昭沒毛病。
但是見了麵,雖然本意是要錢,但以俞良的精明,怎麼可能直接開口?
那樣太不體麵了,俞良自認自己可是個講究人。
所以他先向張昭彙報了女主角已確定為糖嫣,以及具體片酬情況。
張昭聽後很滿意,糖嫣雖然不像楊蜜劉施施那樣,是人氣最高一批的女演員,但名氣也不小,咖位也很夠。
而且俞良很會做人。
雖然當初約定樂視不乾預劇組任何事務,但俞良始終對樂視有所關照,比如安排了不少旗下演員進組,女二直接讓他們選,總之誠意滿滿。
更彆說糖嫣確定後,俞良第一時間就來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