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點,市局檔案科的百葉窗拉得很低,陽光被切割成細長的光柱,在浮塵裡緩慢移動。陸時把第三杯速溶咖啡喝完,指尖在鍵盤上敲出最後一個字,屏幕上彈出的戶籍信息停留在“李萍”那一頁。
頁麵上的內容簡潔得像一張便簽:女,52歲,戶籍地址在城郊的老舊居民區,職業欄標注著“礦場食堂幫廚已離職)”,親屬關係一欄是空白。沒有配偶,沒有子女,社會關係簡單得近乎透明。
“陸隊,李萍的社保記錄查完了。”實習生小陳抱著一摞檔案夾進來,額頭上沁著薄汗,“她2010年到2015年在礦場食堂上班,離職後就沒再繳納社保,也沒查到其他工作記錄。這五年基本處於‘消失’狀態,銀行賬戶裡隻有零星的小額存取款,最多的一筆是去年秋天,進賬三千塊,來源不明。”
陸時揉了揉發酸的眼睛,接過檔案夾。紙張邊緣已經泛黃,上麵的字跡是老式打印機的針式字體,模糊不清。他翻到離職原因那一頁,隻寫著“個人原因”四個字,簽字欄的筆跡潦草,像是匆匆畫上去的。
“個人原因?”陸時皺起眉,“礦場的工作雖然辛苦,但在當年也算穩定,她為什麼要突然離職?”他想起沈硯提到的,李萍身上有狗尾草,還有那塊疑似兒童衣物的碎片,“查過她的居住記錄嗎?離職後住在哪裡?”
“查了,”小陳遞過一張打印紙,“她在老城區租過一個單間,房東說她2016年就搬走了,沒留新地址。鄰居對她印象不深,隻說她平時很少出門,偶爾會看到一個小男孩跟她一起,大概五六歲的樣子。”
“小男孩?”陸時的手指頓了一下,“戶籍信息裡不是說她沒有子女嗎?”
“所以很奇怪,”小陳點頭,“房東也說不清楚那孩子的來曆,隻記得孩子很怕生,總是躲在李萍身後,穿的衣服洗得發白,像是彆人穿過的。2018年夏天之後,就再也沒見過那個孩子了。”
2018年夏天。陸時在筆記本上圈下這個時間點。李萍的離職是2015年,孩子出現的時間大概在2015到2018年之間,之後孩子消失,李萍也搬離了住處。這條時間線裡藏著什麼?
他突然想起沈硯昨晚的電話,雖然沈硯沒說具體發現,但語氣裡的凝重讓他印象深刻——“勒痕很像,可能是同一個人”。如果張嵐和李萍的死有關聯,那她們的共同點是什麼?除了都和礦場有牽扯,難道還和孩子有關?
“去查全市的孤兒院和福利院,”陸時站起身,“重點查2015年前後,有沒有被領養的男孩,年齡在兩歲左右,領養人是李萍。”
檔案科的電腦係統老舊,查詢速度慢得像蝸牛爬行。陸時盯著屏幕上滾動的名單,指尖無意識地敲著桌麵。時間一分一秒過去,窗外的天色漸漸轉陰,遠處傳來悶雷的聲音,像是要下雨了。
“找到了!”小陳突然喊道,“晨星孤兒院,2015年3月,李萍領養了一個男孩,名叫李念,當時兩歲零一個月,是棄嬰,入院記錄顯示父母不詳。”
陸時湊近屏幕,領養檔案的掃描件有些模糊,但能看清李萍的簽名,和礦場離職報告上的字跡吻合。附頁裡有一張男孩的照片,眉眼清秀,穿著洗得發白的藍色外套,眼神怯怯的,像隻受驚的小鹿。
“李念……”陸時輕聲念出這個名字,“後來呢?這個孩子去哪裡了?”
小陳滑動鼠標,臉色慢慢沉了下來:“領養記錄截止到2018年6月,之後的記錄寫著‘意外走失,下落不明’。下麵還有幾頁報警記錄,是李萍當年報的案,警方調查了三個月,沒找到任何線索,最後按人口失蹤處理了。”
2018年6月,正是鄰居說再也沒見過那個男孩的時間。陸時的心沉了下去,他點開報警記錄的掃描件,李萍的筆錄裡反複提到一個地方——礦場。
“她說孩子是在礦場附近走失的,”小陳念著筆錄內容,“那天她帶孩子去礦場門口,想找以前的同事問問事,轉身買瓶水的功夫,孩子就不見了。她在礦場裡找了三天三夜,被保安趕出來好幾次,還因為硬闖礦場被拘留過一天。”
陸時的手指停在“拘留記錄”那一行。2018年7月5日,李萍因“擾亂單位秩序”被拘留五日。這之後,她還去礦場鬨過幾次,直到2018年底才漸漸沒了動靜。
“她為什麼非要去礦場找?”陸時追問,“礦場那麼大,孩子怎麼會跑到裡麵去?”
“筆錄裡沒說,”小陳搖搖頭,“當時接警的警察備注說,李萍情緒很激動,反複說‘孩子一定在裡麵’,但問她為什麼這麼肯定,她又說不出具體理由。後來因為沒有證據,加上礦場方麵說監控沒拍到孩子進入,這事就不了了之了。”
陸時靠在椅背上,盯著屏幕上李念的照片。一個領養的孩子意外走失,母親卻執著地認為孩子在礦場裡,甚至不惜被拘留也要硬闖。這背後一定有原因。李萍當年在礦場食堂上班,會不會知道些什麼?孩子的走失,真的是意外嗎?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
他突然想到了張嵐。張嵐的社會關係比李萍複雜,但同樣和礦場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她的丈夫老疤死在礦場附近,她自己的指甲縫裡有煤渣。如果李萍的孩子失蹤和礦場有關,那張嵐呢?她有沒有孩子?
“查張嵐的領養記錄,”陸時立刻說道,“同樣查晨星孤兒院,時間往前推,2012年左右。”
這次的查詢速度快了很多。十分鐘後,張嵐的領養檔案出現在屏幕上。
2012年9月,張嵐從晨星孤兒院領養了一個女孩,名叫張悅,當時一歲半。檔案裡的照片上,女孩紮著兩個小辮子,笑得露出兩顆門牙。領養手續齊全,張嵐的收入證明、居住證明都附在後麵,看起來毫無問題。
但在領養記錄的最後一頁,有一行刺眼的備注:2013年10月,張悅被親生父母接走,領養關係解除。
“親生父母?”陸時皺起眉,“棄嬰怎麼會突然冒出親生父母?”他放大備注下麵的簽名欄,那裡有兩個簽名,一個是“張嵐”,另一個寫著“王秀蓮”,標注是“張悅生母”。但這兩個簽名都模糊不清,尤其是“王秀蓮”,筆畫歪歪扭扭,像是用左手寫的,根本無法辨認。
“查這個王秀蓮,”陸時指著屏幕,“有沒有身份信息?有沒有聯係方式?”
小陳在係統裡檢索了半天,搖了搖頭:“沒有任何記錄。這個名字太常見了,全市有兩百多個王秀蓮,年齡、住址都對不上。而且解除領養關係的手續很簡單,沒有親子鑒定報告,隻有一張手寫的領走證明,上麵連指紋都沒按。”
陸時的指尖在桌麵上敲得更快了。疑點太多了:一個被遺棄的孩子,一年後突然被“親生父母”接走,手續簡陋,簽名模糊,接走後從此杳無音信。這更像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消失”,而不是正常的認親。
他拿出手機,翻出張嵐的屍檢照片。照片裡的張嵐麵色平靜,仿佛隻是睡著了,但陸時此刻看著她的臉,卻覺得那雙緊閉的眼睛裡藏著無儘的恐懼。她是不是知道了什麼?知道那個所謂的“親生父母”是假的?知道女兒並沒有被接走,而是像李念一樣,消失在了某個地方?
“陸隊,你看這個,”小陳突然指著屏幕,“晨星孤兒院的地址,就在礦場舊址的隔壁那條街!”
陸時猛地抬頭,心臟像是被什麼東西攥緊了。晨星孤兒院,礦場,兩個死者,兩個從孤兒院領養的孩子,兩個都“失蹤”了,失蹤後死者都和礦場產生了糾纏——張嵐的丈夫死在礦場,李萍多次去礦場鬨事。
這不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