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楓徹底愣住了。
他活了這麼多年,去過的會所沒有一百也有八十,什麼樣的陣仗沒見過。
威逼利誘的,投懷送抱的,故作清高的,花樣百出。
可像瑞瑪這樣,帶著哭腔,滿臉屈辱,卻又直白地問出“你為什麼不要我”的,還真是頭一遭。
林楓坐直了身體,蓋在身上的薄毯滑落了一些。
他第一次真正地、認真地審視眼前的女孩。
她很年輕,眼神乾淨得像瑞麗的雨,但那份乾淨裡又混雜著與年齡不符的惶恐與卑微。
“我什麼時候說過,我不要你?”林楓說完,意識不對,趕緊道:
“我什麼時候說過,我要你?”
瑞瑪的身體猛地一顫,自己果然被嫌棄了嗎?
完了。
搞砸了。
瑞瑪已經可以想象得到,羅哥對自己家的報複了。
林楓見到瑞瑪的眼中隱隱出現的濕痕,便意識到了什麼。
兩個人的理解,好像是發生錯誤了。
自己以為羅哥帶她來,就是給自己按摩而已。
但是,這瑞瑪是要給自己提供其他服務。
想到這,林楓算是明白,瑞瑪為何如此做派了。
“來,你過來坐下。”林風格拍著床頭的椅子,對瑞瑪道。
瑞瑪不敢坐,因為在緬甸,女人是沒有資格和男人坐在一起的。
“來。”直到林楓語氣加重,瑞瑪才在林楓床頭的椅子坐下。
林楓直接坦白道:
“你今天的穿著很好看,也符合我的口味。我是個男人,我也很好色,但是我不喜歡這種肉體之間的交易。無論是你,還是我,我們都是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在交流,在溝通。”
“我尊重你,希望你也能尊重你自己。今天你可能是被羅哥脅迫到的這裡,但是以後不會了,這裡是華夏,你可以拒絕一些事情。”
“尊重……”瑞瑪喃喃低語。
她活了十九年,從出生在緬甸那個重男輕女的邊境小鎮,到作為所謂的“人才”被公費派到瑞麗。
這兩個字,她隻在書本上見過。
在家裡,她是女孩,是“賠錢貨”。
她的出生讓父親在鄰居麵前抬不起頭。哥哥可以吃唯一的那個雞蛋,她隻能喝米湯。哥哥可以有新衣服,她隻能穿哥哥剩下的。
她存在的意義,似乎就是為了長大後換一筆像樣的彩禮,給哥哥蓋房子娶媳婦。
那裡,沒有尊重。
到了瑞麗醫學院,她以為一切會不一樣。
她是公費留學生,是“精英”。
可現實是,她是緬甸人,是窮鬼。
宿舍裡,其他三個女孩都是本地家境優渥的姑娘。她們討論的是最新款的手機,是哪個牌子的包包,是周末去哪裡打卡新開的網紅餐廳。
而瑞瑪,連一身像樣的衣服都沒有。
她聽不懂她們嘴裡蹦出的那些明星八卦和網絡熱梗,她的普通話帶著濃重的口音,總惹來她們在背後竊竊的嘲笑。
並且,那些室友在炫耀自己見男友的戰袍時,都會對自己說,瑞瑪,你身材這麼好,不去會所當技師,真是可惜了。
她不知道室友為什麼排擠自己,隻知道她們四個人的寢室,足足有八個群聊。
自己從來沒有得到尊重。
但是,眼前的這個男人不一樣。
不愧是可以和小說中媲美的王子般的人物。
一股巨大的、無法言喻的委屈和酸楚猛地衝上鼻腔,又從心底裡泛起一絲奇異的、從未有過的暖流。
瑞瑪再也繃不住了,她把臉埋進自己的掌心,她哭了。
林楓有點頭大。
怎麼哭了?
他說錯什麼了?現在的女孩子,心思都這麼難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