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隊的搜查警戒線在老舊小區302室門口拉了起來,陸禹白掛掉葉清歡的電話,目光掃過屋內淩亂的陳設——沙發上堆著幾件男士外套,茶幾上散落著空易拉罐和煙蒂,與鄰居口中“經常吵架”的描述對上了號。
“陸隊,葉法醫到了。”門口的警員側身讓開,葉清歡穿著白大褂走進來,鼻尖縈繞著淡淡的黴味和煙味,她下意識地蹙了蹙眉,目光迅速掠過客廳:“搜查有新發現嗎?除了孕檢報告和汽油殘留物。”
“正在逐間排查,”陸禹白指著臥室方向,“臥室衣櫃有女性衣物殘留,衛生間發現了死者的護膚品,但沒找到身份證明或私人物品。你來得正好,幫忙看看有沒有遺漏的生物樣本,或者能證明死者身份的線索。”
葉清歡點頭,戴上無菌手套,先走進臥室。臥室麵積不大,靠牆擺著一張雙人床,一側的床頭櫃抽屜敞開著,裡麵雜亂地放著幾盒男士襪子和一本財經雜誌,另一側的抽屜則鎖著。“這裡有個鎖著的抽屜。”她轉頭對陸禹白說。
陸禹白立刻讓人找來工具,小心翼翼地撬開抽屜鎖。抽屜裡沒有貴重物品,隻有一疊厚厚的筆記本,封麵是深紅色的真絲麵料,邊緣已經有些磨損,與火災現場發現的纖維材質完全一致。
“應該是死者的日記。”葉清歡拿起最上麵的一本,封麵沒有署名,隻燙印著一朵小小的纏枝蓮,與耳釘、吊墜的紋路相呼應。她輕輕翻開,紙頁邊緣有些泛黃,字跡娟秀工整,帶著幾分女性的細膩。
陸禹白湊了過來,兩人並肩站在床頭櫃前,借著窗外透進來的光線,逐頁翻閱著日記。
開篇的日期是一年前,內容多是日常開銷的記錄:“3月12日,早餐豆漿油條5元,地鐵通勤4元,晚餐煮麵2元,結餘1863元”“3月15日,買辦公用品筆記本、中性筆,共計32元,公司報銷20元”“4月2日,給媽媽打電話,寄了500元生活費,希望她身體好好的”。
一筆筆開銷記錄得格外詳細,小到幾元錢的零食,大到房租、生活費,都清晰明了。從記錄來看,死者的收入不算高,生活節儉,每個月都會固定給家人寄生活費,偶爾會買些平價的護膚品,唯一的奢侈品,是日記裡提到的“陳景明送的纏枝蓮首飾,說是定製的,很喜歡”。
翻到半年前的日記,內容漸漸多了關於陳景明的描述:“6月18日,認識陳景明的第三個月,他帶我去看了電影,送了我這套纏枝蓮的耳釘和吊墜,說‘月’字是我的專屬印記,因為我的名字裡有個‘月’字。原來他記得我說過的話,好開心。”“6月25日,和陳景明去吃了火鍋,他給我夾菜,還說以後要攢錢買房子,讓我不用再擠出租屋。原來被人疼愛的感覺這麼好。”
日記裡的字跡帶著雀躍,字裡行間都是對這段感情的憧憬。但從八月開始,日記的語氣漸漸變得沉重:“8月7日,陳景明最近總是很晚回家,問他去哪裡,隻說加班。可是他身上有陌生的香水味,是我從來不用的牌子。”“8月15日,和陳景明吵架了,他說我無理取鬨,說我不該懷疑他。可是我看到他手機裡的聊天記錄,那個女人叫他‘親愛的’,他沒有否認。”
“8月23日,我提出了分手。陳景明不同意,他抱著我說對不起,說隻是一時糊塗,讓我再給他一次機會。可是我心裡好難受,那些背叛像刺一樣紮著我,我沒辦法當作什麼都沒發生。”“8月28日,收拾東西搬離了我們一起住的地方,回到了這個出租屋。陳景明來找過我好幾次,都被我拒之門外。我以為時間能治愈一切,可為什麼心裡還是這麼痛。”
葉清歡指尖輕輕劃過紙頁,上麵有幾處明顯的淚痕,暈開了字跡。她繼續往下翻,日記的更新頻率漸漸變低,直到一個月前的日期,才出現新的內容:“10月12日,最近總是惡心、嗜睡,去醫院檢查,竟然懷孕了。孩子已經六周了,是陳景明的。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分手這麼久了,告訴他,他會相信嗎?”
“10月15日,猶豫了三天,還是給陳景明打了電話。他聽到消息後很驚訝,說要過來找我。見麵的時候,他沒有我想象中的開心,反而皺著眉問我‘這孩子確定是我的嗎’。那一刻,我心都涼了。”“10月18日,陳景明又來找我,說讓我把孩子打掉,他可以給我一筆錢。我說我想留下孩子,他很生氣,和我吵了起來,說我是在要挾他。他怎麼能這麼說?這也是他的孩子啊。”
“10月22日,陳景明今天又來了,帶著一身酒氣,說他最近壓力很大,讓我彆再逼他。我們吵得很凶,他甚至推了我一把,我摔倒在地上,肚子有點疼。我好害怕,他是不是從來都沒有愛過我?”這是日記的最後一頁,日期停留在火災發生前三天,字跡潦草而顫抖,能看出作者當時的恐懼和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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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名叫林曉月。”葉清歡合起日記,語氣帶著幾分凝重,“日記裡提到她的名字裡有‘月’字,和首飾上的印記對應上了。她和陳景明戀愛三個月後分手,分手後發現懷孕,兩人因為孩子的去留多次發生爭吵,甚至有肢體衝突。”
陸禹白接過日記,重新翻閱著那些爭吵和無助的記錄,眼神愈發深邃:“從日記內容來看,陳景明對這個孩子極其抗拒,甚至在林曉月摔倒後沒有任何關心,這很可能成為他的作案動機——為了擺脫林曉月和這個孩子,不惜縱火殺人。”
“還有一個細節,”葉清歡指著日記裡“搬離我們一起住的地方,回到了這個出租屋”的記錄,“火災現場應該就是林曉月的出租屋,而陳景明之前和她同居過,對那裡的環境很熟悉,這也能解釋為什麼縱火者能精準找到臥室位置,且沒有留下過多的闖入痕跡。”
兩人正說著,負責搜查書房的警員傳來消息:“陸隊,葉法醫,書房的書架後麵發現了一個暗格,裡麵有一個u盤和幾張照片。”
陸禹白和葉清歡立刻趕到書房。書架被挪動了半尺,後麵果然有一個小小的暗格,警員小心翼翼地取出裡麵的物品。u盤是普通的黑色款式,照片則是林曉月和陳景明的合照,照片上的兩人笑得格外燦爛,背景是本市的地標建築,拍攝時間正是他們戀愛初期。
“把u盤送去技術部林念恩,立刻破解裡麵的內容。”陸禹白吩咐道,“另外,仔細檢查照片的背麵和邊緣,看看有沒有留下其他線索。”
葉清歡則拿起照片,對著光線仔細觀察。照片的紙質很新,邊緣沒有磨損,顯然是林曉月精心保存的。其中一張照片的背麵,用鉛筆寫著一行小字:“2023年6月18日,景明送我首飾的日子。”正是日記裡提到的收到纏枝蓮首飾的那天。
“這些照片和日記,不僅確認了死者的身份,更清晰還原了她和陳景明的關係脈絡。”葉清歡將照片和日記整理好,放進證物袋,“從戀愛時的甜蜜,到背叛後的分手,再到懷孕後的激烈衝突,矛盾一步步升級,最終釀成了這場悲劇。”
陸禹白的手機突然響起,是技術部打來的:“陸隊,陳景明的車輛軌跡查到了!火災發生當晚,他的車出現在火災現場附近的監控裡,淩晨兩點左右離開,往郊區方向開去。另外,我們在他家裡發現的汽油殘留物,和火災現場的助燃劑成分完全一致!”
“還有,u盤裡的內容破解了,裡麵是林曉月保存的聊天記錄截圖,都是她和陳景明的爭吵記錄,陳景明在聊天裡多次威脅她‘如果不打掉孩子,就彆怪我不客氣’‘你彆想毀了我的生活’。”
陸禹白掛斷電話,目光堅定:“證據鏈越來越完整了。陳景明有重大作案嫌疑,現在立刻擴大搜查範圍,重點排查郊區的民宿、廢棄工廠,還有他可能聯係的親友住所。另外,聯係交通部門,調取郊區所有道路的監控,務必找到他的落腳點!”
葉清歡看著窗外漸漸沉下去的夕陽,手裡緊緊攥著那本深紅色封麵的日記。紙頁上的字跡還帶著溫度,記錄著一個女孩的憧憬與絕望,而這場被烈焰吞噬的愛情,終於在焦骨與灰燼中,顯露出了最殘酷的真相。但陳景明依然在逃,這場跨越愛與恨的追凶,還需要繼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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