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嚎聲與槍聲都已沉寂,隻剩下篝火燃燒時發出的“劈啪”聲,和濃得化不開的血腥味。
李鐵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手裡的半截木棍還死死地攥著,腎上腺素帶來的興奮感尚未褪去,讓他整個人都處於一種亢奮的狀態。
他看著滿地的狼屍,又看看身前那個如山嶽般沉穩的背影,眼神裡充滿了狂熱的崇拜。
哥,這就是我哥!
李默卻沒有看那些戰利品,他轉過身,第一件事就是檢查弟弟。
他伸出手,在李鐵身上快速地拍了拍,摸了摸。
“沒受傷吧?”
“沒...沒有!哥,我好著呢!”李鐵挺起胸膛,聲音因為激動而有些發顫。
李默點點頭,這才走到黑豹身邊。
黑豹左前腿的傷口最重,被頭狼的利齒咬穿,此刻還在滲著血,但它一聲不吭,隻是用舌頭輕輕舔舐著主人的手,眼神裡滿是孺慕。
“好小子,倒是有幾分血性。”李默低聲說了一句,伸手在黑豹的腦袋上揉了揉,然後從隨身的布袋裡,掏出幾株嚼爛的草藥,熟練地敷在它的傷口上。
這是山裡最常見的止血草藥,效果顯著。
他又檢查了一下大黃和小花,它們身上也掛了彩,但都是些皮外傷,並無大礙。
他挨個給它們處理了傷口,嘴裡念叨著,“都是好樣的,回頭給你們加餐。”
三條獵犬像是聽懂了,發出了滿足的嗚咽聲。
直到這時,李鐵才像是回過神來,他看著那一地值錢的“寶貝”,眼睛都在放光。
“哥,咱們發了!這得有多少張狼皮啊!這下子咱們有得賺....”
“彆高興得太早,活還沒乾完。”李默打斷了他的幻想,語氣平靜得仿佛剛才經曆了一場生死血戰的不是他。
“去,把火燒旺點,小心周圍還有彆的畜生被血腥味引過來。”
“哦,好!”李鐵立刻收起了興奮,小跑著去添柴火。
在大哥麵前,他永遠是那個最聽話的兵。
李默則抽出那把還沾著狼血的開山刀,在火光下慢條斯理地擦拭乾淨,然後走到了頭狼的屍體旁,蹲了下來。
他沒有立刻動手,而是像個經驗豐富的匠人,仔細端詳著這件“作品”。
這頭狼的皮毛保存得最為完好,除了脖頸處的致命傷,幾乎沒有多餘的破損。
這都得益於黑豹那以命換命的精準一擊。
李默的手法極為嫻熟,開山刀在他手裡,比最精細的手術刀還要靈巧。
劃開肚皮,剝離皮肉,整個過程一氣嗬成,沒有一絲多餘的動作。
一張完整的、帶著猙獰頭顱的狼皮,很快就被剝了下來。
李鐵在旁邊看著,隻覺得喉嚨有些發乾。
他湊過來,小聲問,“哥,這狼肉......能吃嗎?我聽村裡老人說,騷氣得很,不好吃。”
“餓急了,石頭都能啃兩口,你小子過了幾天好日子,忘記咱們以前過的是什麼苦日子了是吧?”
李默沒好氣地笑罵道。
緊接著手裡的刀一轉,從一條比較健碩的狼身上,精準地剔下了兩條後腿肉,“挑嫩的烤,彆人那是吃不到天鵝肉的癩蛤蟆說葡萄酸你也信?來來來,這玩意兒大補,你小子正在長個子,多吃點。”
忙活了將近一個小時,戰利品才被清點完畢。
結果喜人。
皮毛幾乎沒有瑕疵,可以稱得上是“精品中的極品”的,有四張,其中就包括那張頭狼皮。
有些許破損,但總體還算完整的,有五張。
剩下的幾張在混戰中被撕咬得太厲害,不成樣子了,隻能棄之可惜。
即便如此,這也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了。
在七十年代的黑市上,一張品相完好的狼皮,價值不菲,足以讓一個普通家庭過上好幾個月的富裕生活。
李鐵看著那些攤開在石頭上,在火光下泛著幽光的狼皮,嘴巴都快咧到耳根了。
篝火旁,狼肉被烤得滋滋作響,油脂滴落在火堆裡,激起一簇簇火苗,空氣中彌漫著一股奇異的肉香。
兄弟倆一人抱著一條狼腿,大快朵頤。
這狼肉確實帶著一股土腥味,但對於消耗了巨大體力的他們來說,卻是無上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