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男,你瘋了吧,就算你再不想見到陳衛華那個畜生,也不能拿工作開玩笑啊!”
周繼紅急得團團轉,總覺得妹妹自從遇到那個陳衛華,就不正常了。
“哥,我不是為了陳衛華,我是為了咱媽!”
周勝男搜羅原主的記憶,不禁歎息一聲。
其實原主借陳衛華錢,不光是想著和他結婚,更多的也是想賺點錢給母親治病。
原主的母親宋巧珍自從生了原主後就身體虛弱,後來更是患上了心臟病。
這些年雖然家裡極力維持,她的病情還是在一點點地惡化。
之前原主偷聽到父親和哥哥的談話,如果母親再不接受手術的話,大夫斷言她活不過兩年。
現在家裡的存款就那幾百塊錢,就算是都給要回來,也是遠水解不了近渴。
手術費少說也得兩萬塊,加上術後的休養還有各種康複費用,起碼得準備三萬塊。
周家的親戚都是各有各的難處,哪怕把房子賣了,也湊不夠手術的費用。
周勝男從原主的記憶裡,知道現在是1988年,這時候已經允許個人買賣。
她上輩子聽過有人吹噓,這個時代去國外當倒爺,還是挺掙錢的。
毛熊國輕工業落後,國民的供需達不到平衡,很多種花家的倒爺就有了市場。
他們從國內購置的吃穿用的賣到毛熊國,從中賺取差價。
那時候,哪怕是頭豬過去了,都能賺點錢回來。
當然,風險和利潤是並存的,也有人在那邊被殺,被搶,並不稀奇。
“你的意思是,你要去毛子那當倒爺?
不行,絕對不行,你一個小姑娘家家的,要是去了出什麼意外,你讓我和爸媽怎麼活?”
周繼紅聽著妹妹的話,雖然很羨慕那些倒爺可以掙錢,但一想到可能的危險,就又不放心了。
周勝男翻了個白眼,把電視機和錄音機放下,伸手抓住周繼紅的褲腰帶,把他給輕鬆舉過頭頂。
原主這個哥哥,隨母親,長相白皙清秀,身高和周勝男一樣,都是175。
不僅性格溫柔,還做得一手好菜,可也就是因為太柔和,出去工作總是被人欺負,所以才隻能打零工。
此時被周勝男給舉起來,當即就紅了臉,撲騰著手腳要下來。
“周勝男,你趕緊把我放下來,不然我就告訴咱媽,說你欺負我!”
小時候原主的力氣就大,性格活潑,總是會弄壞東西,而且也會讓人忌憚。
所以原主母親宋巧珍就讓她儘量收斂,這些年,她用心隱藏,不想讓人覺得她是個怪物。
時間長了,讓周繼紅都忘了妹妹是個怪力芭比。
其實周勝男反而有些納悶,這麼好的寶貝優點咋不露出來呢。
但凡原主亮出來,打陳衛華不就像打狗似的,哪還有現在這樣的悲慘局麵。
周勝男把周繼紅放下,認真地看著他。
“哥,咱媽這樣,我要是不去當倒爺,遲早也得去當搶劫犯……我不能眼睜睜看她去死。
與其坑……禍害同胞,不如讓我去毛子那闖一闖!
而且,我把陳衛華給打了一頓,他嶽父是市裡食品廠的廠長,我把他們得罪了,可不得躲一躲。”
之前周勝男騷操作頻出,才把那些人給繞迷糊。
等他們反應過來,搞不好就回來找她。
所以趁早跑路才是最好的辦法。
周繼紅有些無奈地看著妹妹,覺得最後那句話才是她的目的。